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煤炭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对全区煤炭生产、经销提供服务;煤炭销售的计量和稽查。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马家湾 | |
法定代表人 | 周毛毛 | |
开办资金 | 73.9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应急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6万元 | 197.8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宝塔区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一是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五十条细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五十八条措施”,明确工作思路。二是组织学习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法》,并结合煤矿实际研判分析煤矿安全监管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作为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两个至上”入脑入心。2、健全煤矿安全监管网络。一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采取“矿定人,人盯矿”的措施,逐矿派驻由领导、干部、安监员组成的驻矿监管工作队,真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驻矿安监员具体抓、职能科室配合抓的网络式齐抓共管监管格局。三是健全矿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严格实施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推动煤矿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3、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一是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完善“一矿一册”重大风险台账,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重新修订细化《宝塔区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三是全力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风险辨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四是建立信息管理台账,要求煤矿企业对自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并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迟报、瞒报行为的煤矿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4、扎实开展监管执法行动。一是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实施瓦斯隐患“零容忍”政策,以瓦斯抽采达标和区域防突为工作重点,切实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控制瓦斯超限、严格瓦斯等级鉴定,强力推进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全区煤矿的瓦斯综合防治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二是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在巩固历年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强化舆论宣传、改进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形成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联合执法、明查暗访、监管巡查等形式对煤矿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煤矿停产矿井已封闭的井口进行了“回头看”,并结合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排查,有效防止关闭井口“死灰复燃”,未发现盗采煤炭资源行为。三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步入常态化。组织辖区煤矿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排查隐蔽致灾因素,研究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根据省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结论准确性评估领导小组评估结论,督促有关煤矿限期重新普查或补充普查。将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并作为煤矿复工复产的必要条件,建立完善辖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信息档案,常态化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四是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卓有成效。严格按照日常监管排查与季度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结合专项检查、安全执法、“三年行动”、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使隐患排查从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有效确保煤矿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取得实效。2022年按照检查计划累计检查煤矿144矿次,查处隐患227条,全部整改。处罚7矿次,罚款32万元,处罚1人次,罚款5000元,合计罚款32.5万元。五是煤矿整改提升稳步推进。对照陕西省煤矿安全“六项管理规定”和《煤矿防灭火细则》的8个方面重点内容,对各煤矿企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煤矿安全“六项标准规定”及防灭火细则落地落实。严格按照《延安市17处煤矿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推动煤矿整改提升工作进度。5、强化安全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等方式,组织40余人次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并对学习培训效果进行了检验,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发现和治理问题的能力。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2022年全年生产原煤355万吨,同比增长18.2%;实现工业产值30.93亿元,同比增长42.5%;缴纳税费9.23亿元,同比增长46.5%,全面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为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2、2022年多次迎接了国家、省、市行业部门的检查,均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也未发生任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区安全稳定做出了贡献。3、发挥单位自身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辖区煤矿帮助蟠龙上坪村销售农产品,全年共计销售粉条、小米、鸡蛋等2万余元。4、面对疫情严峻形势,中心针对疫情现状,与乡镇联动,结合企业实际,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升煤矿企业职工的防护意识,保障煤矿企业的正常运转。三、存在问题1、煤炭行业服务中心作为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仅有2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2、中心缺少执法车辆,加之辖区煤矿路远沟深,靠干部私家车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3、中心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设备严重老化,目前仅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缺少人员定位和工业视频系统,未达到“互联网+监管”的要求。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1、始终把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好。一是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二是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开采保安煤柱、非法承包转包井下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全力指导帮助煤矿复工复产。根据煤矿实际情况,一是采取一矿一策,督促停工停产煤矿企业尽快办理延续《采矿许可证》;二是按照国家煤监局《煤矿复产复工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复工一处,争取早日投产达效。3、完善煤矿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督导煤矿企业完善体制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全力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4、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落实监管监督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四不两直”、“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等制度,提升各项安全监管水平。强化一线监管责任落实,发挥驻矿安监员日常安全监管作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做到“真监管、严执法、见实效”,确保监管责任全落实。同时,加强专业技术、安全执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监管和执法水平,培养一支较高水平的监管队伍,以适应我区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