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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05 09:03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二)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三)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南关大街015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家福
开办资金 12.5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万元 1.8万元
网上名称 宝塔区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民宗局、区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区委统战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主要工作1、坚持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宗教队伍工作能力组织干部学习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领会,真正做到学懂弄通。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好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持续做好来延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重点做好来延新疆籍少数民族的子女入学、经商困难问题协调解决等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切实巩固清真概念“泛化”整治工作。3、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责任。由于乡镇、村组换届人事有调整,重新更新完善了区、乡镇、街道办、村组(社区)三级宗教联络员信息台账,层层签订民族宗教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二是扎实开展宗教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三是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现场观摩会。四是集中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五是有效推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六是进一步加强教职人员服务管理。严禁杜绝三证不齐全的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场所主持宗教活动。七是持续推进各宗教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开展成果把爱国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党史教育、全国宗教会议精神、改革开放史等内容纳入信教群众的日常教育活动中,积极引导各宗教坚持发扬爱国爱教传统。4、持续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非法宗教渗透一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市、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中心成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了《宝塔区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坚持与公安国保大队等部门配合,先后6次深入到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各乡镇、街道办及部分民间信仰场所集中进行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打击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地下宗教势力、非法宗教活动及邪教活动的传播蔓延。三是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集中排查涉及宗教信息的网络、论坛、博客、微博、QQ群、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及新媒体设立、应用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组织人员对城区内新华书店和个人书店进行了全面排查。先后对二道街新华书店、个人经营的实验书店、教考书店等15个书店进行了现场排查,没有发现经营“雪域出版社”涉藏有害出版物。并对书店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宣传。五是组织人员对城区内新华书店和个人书店进行了涉及民族宗教类有害出版物音视频及信息全面排查,并对书店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宣传。六是坚持统战、民宗、民政、卫健相互配合,先后进入多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中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非法宗教活动集中排查,杜绝医疗、养老机构领域内非法传教活动发生。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杜绝了非法宗教渗透。5、更新侨务人员信息,开展侨务人员服务一是坚持法律宣传,努力依法护侨。坚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二是我中心开展了一次对全区华侨、侨胞、侨眷、侨属摸底工作。三是向生活困难侨眷发放补贴。积极协调专项资金,对困难侨属进行生活困难补助,每年发放5户共计5000元的生活补助金,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温暖,从而激发华侨、侨胞的爱国热情。6、全面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根据今年的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继续加大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严防疫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7、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建设,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一是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党纪及二十大精神。我们制定了《纪律作风整顿方案》制定了学习安排表,按时参加统战部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并按照学习安排表每周坚持集中学习;二是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按时参加了统战部组织的统战系统参革命旧址、瞻仰革命纪念馆、接受红色传统教育活动;三是严格干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守纪律、尽职责、讲奉献、比成绩、见效能”活动,真正在工作中鼓励干部职工敢担当、善作为,做到干净做事、堂正做人,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二、取得成效一是组织中心领导干部组建宣传组,深入到宝塔区太和山道观、燕沟南山基督教堂、姚店青化寺、宝塔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区佛协等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为了提高基层民族宗教人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向19个乡镇、街道办集中发放了《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精神辅导材料》《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200余册;组织全体干部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少数民族代表在市场沟广场集中举办了防恐、反邪、反渗透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向群众解答问题20余条;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场所内通过集体集中学习、组织讨论、悬挂横幅、办学习专栏、写心得体会、观看爱国影片等形式进行爱国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和反邪防渗宣传。9月26日,我中心联合宝塔区北关小学教师、学生共计100余人参观展览王家坪革命纪念馆等共同开展了一次“赓续红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我们召开了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解读了省民宗委、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制定的《陕西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通知,并从消防制度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对这次工作会上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时限要求;为将创建工作做细做实,之后我们又针对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召开推进会,安排专人深入各宗教场所逐个检查验收。各场所消防设施配备之后,为了使宗教活动场所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我们将各场所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主要集中在太和山道观、燕沟南山基督教堂、姚店青化寺三个大场所内,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张思德消防服务队开展了3场消防应急置演练。三是坚持与公安国保大队等部门配合,先后6次深入到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各乡镇、街道办及部分民间信仰场所集中进行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坚持信息共享,预防教育和依法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打击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地下宗教势力、非法宗教活动及邪教活动的传播蔓延,有效地制止了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坚决抵御宗教渗透。四是坚持法律宣传,努力依法护侨。坚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更好的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将《侨法》纳入到全区普法教育之中,通过以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及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了《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送法上门、召开座谈会、茶话会、配合人大年终检查等形式,面对面地向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宣讲《侨法》相关内容,积极督促其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能较好地执行《侨法》,有效地保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激发了他们爱国爱乡的热情,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五是根据今年的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继续加大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严防疫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六是按照学习安排表每周坚持集中学习,保证每个干部职工每天学习半个小时以上,勤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习心得,保证学习质量;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按时参加了统战部组织的统战系统参革命旧址、瞻仰革命纪念馆、接受红色传统教育活动。三、存在的问题1、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应当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待加强。目前这项工作主要停留在具体的民族事务管理和民族问题处理上,没有很好地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铸牢群众思想意识,营造出强烈氛围。3、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有待规范。我区五教齐全,信教群众人数众多,但主持宗教活动,进行宗教文化研究的教职人员严重短缺,并且教职人员备案不及时,证件缺乏,不能做到持证上岗,致使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缺乏,宗教文化传播力薄弱,教职人员作用发挥不力。4、宗教遗留问题还未得到彻底全部解决。清真寺换届问题还需做进一步地努力;原尹家沟基督教遗留问题有待深度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枣园石佛寺民间信仰场所安全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治;新区太清山二郎庙转换用途反弹问题需要积极协调新城区政府进行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四、整改措施一是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应该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乡镇、村组要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到日常学习宣传范围内,切实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拓渠道,创新形式,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依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友好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三是切实加强教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教职人员备案管理程序,积极引导教职人员依法开展教务活动,积极开展宗教经典研究,努力传播宗教文化的正能量。四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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