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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市长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5-04 15:3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国家的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拟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街道、乡镇的老龄工作,组织老年人活动和老龄问题的对外交流及老年人维权。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长乐街
法定代表人
王海珍
开办资金
8.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08万元
7.4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业务活动:(一)加强宣传,推动老年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二)审批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并完成享受老人年审工作。(三)为区内适龄老人办理《西安市老人优待证》。(四)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发展。(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就我区2022年敬老月活动做了统一部署。(六)组织了2022年老年健康宣传周系列活动。(七)组织开展区内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为6.08万名享受高龄补贴老人发放补贴金4388.88万元;完成了5.3万名享受老人的年度复审工作。(二)为适龄老年人现场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3309个;联合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及区慈善会等多家单位对区内高龄、“五老”、失能、计生特殊家庭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为老人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三)区卫生健康局获全省老龄宣传通联工作先进单位;区内17家医疗卫生机构被确定为首届陕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3家医疗机构被评为2022年陕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候选单位。(四)组织13家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选派区内3家综合医院的老年医学科医师,参加全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指导郭杜街道杜永社区成立了我区第一家社区级老年人心理关爱点;2个医养结合机构服务项目获市级医养结合达标项目补助。长安区中医医院、陕西师范大学学府医院建成老年病科,超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实现了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全覆盖。(五)完成了我区老龄健康服务体系主要指标系统基本数据录入工作。(六)组织引导各街道各单位发挥职能优势,深入群众,开展以“反诈防骗,敬老助老”为主题的系列“敬老月”活动。(七)7月份启动了以“改善老年营养,促进老年健康”为主题的2022年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全区卫生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单位积极行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通过在院内播放老年健康知识短片,悬挂宣传标语,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老年健康知识讲座,发放老年健康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机构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3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八)在通过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说法》栏目,持续发布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全面排查我区现有23家养老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情况。将打击养老诈骗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和宣传视频推送给各养老机构,指导其在院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提升了各医疗机构对于打击养老诈骗重要性和长效性的认识,规范了医疗机构特别是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的从业行为。(3)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继续做好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审批及发放工作,将关乎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各项惠老政策执行好。(二)积极开展各项尊老助老活动,在全区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三)继续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老人健康素养。(四)做好2023年“敬老月”的各项庆祝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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