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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粮食稽查执法队

发布时间: 2023-05-04 15:2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粮食稽查执法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提供稽查保障。依法监督检查粮食收储、运输和政策性购销活动,督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区级储备粮计划的执行及管理和安全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133号
法定代表人 鲁毅
开办资金 6.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万元 6.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一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①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为切实维护粮油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督促粮油收购主体遵守收购政策,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在收购环节,按照“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三个决不允许”规定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一是对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检查;二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三是支付收粮款是否及时;四是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②加强储备粮油监管工作,确保储粮安全。我们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区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是对各级储备粮储备任务的落实,以及轮出、轮入和安全储存过程不仅建立监管制度,而且对各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品种、质量等级、价格、储备库点进行严格把关。二是与各储备粮承储企业签订了《储备粮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储备粮的监管工作,保证了各级地方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我委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和“在地检查”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粮食清仓查库工作。③依法监管粮食流通市场,促进粮食行业健康发展。2022年开展粮油质量安全、粮食库存和夏粮收购专项检查5次,检查粮油经营户30次,抽检粮油产品300多斤,提出整改措施6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有力的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一符四无率达到100%。(2)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年来,我队通过加强全市粮食流通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了我市粮食市场繁荣稳定,不但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而且也为经济发展创造了一定社会效益。定期检查:对粮油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抽检比例不少于粮油经营企业的20%。不定期检查:在夏、秋粮食收购季节,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1次,下属储备粮承储单位和经营性企业全覆盖,民营粮油经营企业抽检比例不少于10%。随机抽查:全年对粮油经营企业随机抽检不少于2次,抽检数量不少40家。(3)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存在问题:①对粮食行政执法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②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没有吃透、弄懂。下一步工作思路:①健全学习机制、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执法能力;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③完善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干部,将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奖优罚劣。(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①2018年度我单位均无变更情况。②2018年度本单位无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③2018年度本单位无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