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甄别救助对象,积极采取措施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救助;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文化和法律教育、心理辅导、医疗救助、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综合救助保护服务;接受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控告和检举,依法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档案。 | |
住所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惠民街东段 | |
法定代表人 | 苏峰 | |
开办资金 | 555.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16.7万元 | 492.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一)持续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我站始终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不断加强站内管理,规范救助工作程序,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畅通24小时救助电话,接到求助电话及时赶赴现场,实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救助管理站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就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路径和标准,做好整改工作。建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机制,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照预案妥善处置。(二)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扎实落实《长安区救助管理站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预案》,从把好人员入口关、测温消毒关、登记扫码关和请示报告关等方面,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疫情防控演练,为最大限度阻断传播渠道、防止疫情扩散,保障救助服务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西安封城后,我站及时设立临时救助站点,对因疫情造成困难的各类人员实施“应救尽救”,发放防疫、御寒、饮食等各类物资,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充分发挥机构临时救助职能,极大保障和为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中心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民政牵头,联合公安、教育、财政、卫健、妇联、团委、残联等33个部门召开了三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长安区副区长就未保工作的专项督查进行了安排布署,各部门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域的成效与亮点进行了交流分享,畅谈了今后的发展规划,形成了“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今年以来,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等其他各类人员358人次,其中站外救助80人次,站内救助278人次,医疗救助301人次,DNA采集14人,人脸识别9人,家属寻亲40人,传销解救人数1人,传递了区委、区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为维护长安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二)今年以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期间,共救助174人,站内救助119人,站外救助55人;“救在身边真情相助”夏季专项救助期间,共救助35人,站内救助30人次,站外救助5人次。开展专项救助行动期间,我区未发生一起冻死、热死、饿死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和保障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三)今年以来,持续推进“互联网+救助寻亲”,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健全完善DNA采集、指纹比对和公安人脸识别等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查询滞留人员身份信息,做到了应查尽查、应询尽询,累积DNA采集14人,人脸识别9人,家属寻亲40人(其中11人已找到),传销解救人数1人,发布寻亲公告52条,已找到44人。(四)今年以来,按照“站内照料是常态、站外托养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推动开展站内照料服务工作,自8月份开展站内照料服务以来,累计照料服务18人次,主要开展了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五)流浪儿童救助工作。2022年,我中心共救助流浪儿童10人。其中:男童7人,女童3人;省内7人、省外 3人; 3 人由家人领接回, 3人护送至本人户籍所在地救助站,2人护送回家,1 人自动离站,1人滞留站内。儿童在站期间,工作人员对其悉心照顾,保障他们的饮食住宿,开展了情绪安抚、心理辅导、社会调查和寻亲等服务。(六)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区留守困境儿童的数据信息进行动态监测,截至目前我区有留守儿童93名,困境儿童699名,共计792名。根据系统动态监测新增留守困境儿童数据,我中心先后19次深入81名儿童家中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初步掌握了儿童家庭监护状况、学习生活现状等儿童信息,并对儿童实际需求做了综合评估。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人员不足。主要体现在流浪乞讨人员数量较大、来历复杂、需求各异、突发事件多、疑难杂症多,随着工作细化量化,工作量不断加大,加之24小时值班,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较为突出。2.专业性不足。各街道负责民政业务的同志,工作岗位变动较为频繁,业务不够熟练,缺乏系统培训,仍有个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留守困境儿童工作的责任还没有靠实,监管服务不到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身兼数职,专业性不足,达不到儿童关爱保护的效果。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利用网络、电话开展儿童回访工作和心理安抚工作;及时向项目方提交项目延期开展申请,做好新的项目时间规划。(二)下一步工作思路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全体职工利用早自习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政策,及时掌握一系列救助管理工作新政策.2.不断加强管理,切实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1)持续开展好“夏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2)开展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救助行动(3)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4)完成好局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