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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3-05-04 09:41
单位名称 大荔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容遣送社会上无住、无靠、无着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住所 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宏军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64万元 13.51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7余人次,落户1人,安置4人,委托市救助管理站监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名,并在渭南上学,救助率达到100%,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实现“零事故零滞留”的目标。(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有入站、在站人员进行身体检视(含健康码、行程码等大数据信息查验)和进站登记工作,凡进站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进站后落实三天两检,实施封闭式分区管理,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对工作区域及留宿区,原则上进行每天不小于三次的消杀,并做好登记,保证工作人员及受助人员的安全。(三)、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救助行动。按照上级领导工作要求,为有效应对严寒酷暑天气,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我单位积极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加强对车站、繁华街道、农贸市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等生活无着人员经常活动和露宿区域,加大巡查频率。(四)、广泛宣传,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合力。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联合大荔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真实发生的案例,让学生在案例中理解和体会法律法规的内在含义,做到知法懂法。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我站深入各镇中心小学,开展“喜迎二十大,同心向未来”六一宣传慰问活动,让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五)、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单位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与大荔县心理协会老师一同看望留守儿童,同时为他们送去学习用具、体育用品生活及防疫物资,并为他们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联合曙光应急救援协会深入校园开展消防安全、防溺水等安全知识讲座,帮助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危险、远离伤害等;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一)、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之初,我站就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布“寒冬送温暖”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流浪未成年人伸出友爱之手,引导其来站求助。同时,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工作,除每周一、三、五巡查外,也要加强在夜间、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巡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二)、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走访县域内部分文身经营场所,对场所执业人员健康情况、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文身、开展业务是否与执照许可相符等情况进行重点摸底检查。对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守法经营专项普法,并倡议宣传:拒绝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的问题:(1)、我站个别人员理论学习抓的不紧,读书笔记撰写不全,业务技能不够熟练,缺乏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的有效衔接,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2)、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难,一些盲聋哑、痴呆傻、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不能提供准确信息,无法查询到其身份信息。2、整改措施:(1)、建立长效学习制度,解决政治觉悟不高问题。要坚持“周例会、月议会、学习日”制度,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会议内容、学习党最新理论,钻研本职业务、交流工作经验、撰写个人体会,对因事因故不能参加的要进行“补习、补课、补脑”,从而增强学习意识、看齐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2)、加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致使救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等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法治宣传,弘扬社会公德。对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进行疏导、帮扶促使其家庭依法履行赡养、抚养责任和义务,使流浪乞讨人员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在全年内持续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在措施上务必再强化,照料服务更优质、救助寻亲更协同、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更及时、落户安置更担当、推进源头治理更有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用心。在责任上务必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二)、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活动。救助站将集中人力和物力,分阶段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主要对各大广场车站、城区繁华地段、城乡结合部、拆迁工地等流浪乞讨人员露宿处进行巡查救助,发放纳凉物品;从11月开始,拟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在夜间、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加大街面巡查频次,全力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三)、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进村(居)”活动,引导各镇(办)持续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爱国红色教育,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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