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务院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组织、指导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开展宣传活动;管理业务档案。 | |
住所 | 黄龙县政法街 | |
法定代表人 | 董茂林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黄龙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1万元 | 1.4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业务开展情况。(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妇女家庭维权案件、老年人请求赡养费等类型案件。截止目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其中民事诉讼18件,刑事7件,认罪认罚23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89份,接待来人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80余人次;二是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份,撰写典型案例3份,被推荐为延安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岗。(二)落实开展了“六项便民措施”。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八进”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援助法》12场次,进“两会”法律服务1次,进社区2次、进村组7次、进学校2次;二是以制度强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加强受援人经济审查制度,结合本服务区域的经济状况不断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三是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上门法律服务案件4件,其中涉及老年人请求支付赡养费纠纷1件、老年人请求居住权1件、四警包村调处纠纷2件;四是介入诉前调解,成功调处多起纠纷,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参与多件涉及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五是开展了一次案件“回访”,通过电话抽查和入户随访模式,对诉讼案件全覆盖、非诉讼案件随机抽查形式进行抽样检查,回访内容围绕办案人员工作态度、案件办理过程的意见与建议、案件判决结果履行情况以及排查承办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不良行为,近距离倾听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落到实处;六是进一步摸清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与县乡村振兴局联动,共整理出3775人贫困人群,并建立贫困信息台账,方便对其开展法律服务。(三)《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援助法》出台以来,我中心立即开展宣传,并以此为重点内容,通过创新开展法律援助“八进”,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敬老院、进机关、进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法》宣传。一是开展自学,提高自身素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必须要现掌握《法律援助法》,因此我中心现从自身抓起,给干部加餐、充电,通过邀请律师讲学和干部自学相结合,学懂弄通《法律援助法》。二是借助主题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在我局普法宣传微信平台推送《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并结合“3.8”、“6.1”、“9.1”“12.4”等节点,围绕“开学季送法进校园”、“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活动,不断开展法律援助法面对面宣传。三是印制《法律援助法》宣传画册20000份、《法律援助法》书籍40000份,横幅10余条,展板10余块,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援助法》,将资料发放到村(居)民手中。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推行“五步一目标”工作法。依托各工作站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推行精准到户服务,提供“订单式”法律援助,开展“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工作方法,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采取电话受理、上门办理援助手续的方式,不断提升优质惠民的服务措施。介入诉前调解,达到为民办好实事目标。援助的方式也不再局限于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诉讼代理等,针对请求援助案件性质,本着便民的原则,对于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采用诉前非诉讼调解模式,既缩减办案时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达到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的终极目标。(二)《法律援助法》宣传。印制《法律援助法》宣传画册20000份、《法律援助法》书籍40000份,横幅10余条,展板10余块,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援助法》,将资料发放到村(居)民手中。(三)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其中民事诉讼18件,刑事7件,认罪认罚23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89份,接待来人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80余人次。三、存在问题。一年来,我中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足。1、法律服务专业队伍还需加强。我中心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5名,其中2人为法律服务人员,且我县全域只有社会律师1名,社会律师所1个,这些极少数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与群众大量增长的法律服务的需求之间矛盾越来越明显。因此,在充实法律服务队伍方面还需加强。2、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现我中心所用办公设施均为县司法局配备,电脑老化桌椅陈旧,急需更换部分办公设施,但经费只能保障日常办公开销,无法承担大件设施的更换,制约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整改措施。(一)不断提升优质惠民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机制,增强法律援助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二)提升法援工作者业务素质。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法》和《民法典》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提升年轻干部业务工作能力。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做好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工作。(二)开展“法律援助八进”活动,配合县局参与“四警包村”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法》等法治宣传活动。(三)指导乡镇法援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来人来访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四)继续加大“诉前调解+法律援助”模式,对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减轻当事人诉累。(五)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讨薪等案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使更多困难群众能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