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黄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经济体系管理。 | |
住所 | 黄龙县环城路 | |
法定代表人 | 罗叶军 | |
开办资金 | 12.77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黄龙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5.52万元 | 23.94万元 | |
网上名称 | 黄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主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组集体经济。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在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标推进,总结经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平台,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得住、能用好,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产权交易中心,用活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形成便民快捷、管理高效、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促进农村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三是多措并举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宣传推行资源开发型、盘活资产型、产业带动型、物业经营型、休闲农业型、社会托管型等六大模式,打造梁家河、梁家山、瓦子街等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的经济强村,全县35个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超过10万元。四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三资”管理,推进信息化利用。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县农村共有机动地总亩数24551.67亩,承包地流转面积12569.35亩,其他四荒地流转面积90369.73亩,按照市委农办的统一规定,不符合最新合同要求的均签订了新的合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机动地管理及承包地流转合同问题档案,继续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大力推进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整体素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增强服务能力。支持粮食类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农民合作社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积极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为稳粮保供作出应有贡献。三是深化社企对接。以服务为目标,鼓励在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同时,针对面临的销售、品牌、物流、融资等共性难题,按照借船出海、借力做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联合社会力量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在信息技术、产销衔接、市场流通、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协同打造社会力量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链条和长效机制。四是农业专业合作社再提升。充分发挥示范社、高质量示范县、典型案例“三个抓手”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省级合作社高质量示范县的荣誉称号优势,年内国家级示范社达到4家以上,省级示范社达到7家,市级示范社达到50个以上。五是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发挥好家庭农场示范县的作用,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认真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和动态更新工作,同时加大力度开展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评定工作,新认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引导家庭农场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落实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任务。(三)加快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一是按照“提质、扩面、广覆盖”的思路,围绕粮油适度规模经营和“4+X”特色产业,不断提高粮油作物生产托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果园、核桃、玉米等农作物的社会化服务,推进集中连片机械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培育壮大一批服务能力强、带动效应好的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逐步扩大覆盖面。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政策创设、主体培育、行业管理、项目实施等开展创新试点,打造以界头庙镇、三岔镇为核心的一批创新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新示范主体,提炼一批创新示范模式。三是加强社会化服务的监管。建立县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强化服务组织动态监测。四是优化社会化服务内容,2023年计划将农资供应引入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20%左右的服务比例予以补助,要求服务农户现金购置农资,集体经济统一购置保险,服务组织统一服务,所有资金必须足额缴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安排,逐步改变小农户农资赊账、闲散资金赌博等不良习惯,变我要服务为要我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权、支配权的有效统一。(四)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探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试点,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依法推进土地流转。严格按照农业农业村部制定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围绕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落实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开展宅基地需求摸底调查,会同自然资源局确定并下达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同时进行核实并下发各乡镇用地指标,确保指标合理使用。四是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以白马滩神玉、界头庙镇碾子塬和石堡镇磊庄村为试点村组,以复垦、发展休闲农业、集中搬迁等多种方式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总结瓦子街镇偏石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及时上报省市部门。五是加强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县、乡、村各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构,要高度重视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按照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工作思路,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依法维护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二、取得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2022年度为9个合作社争取资金115万元,帮助合作社提质增效;给27个家庭农场争取资金148万元,帮助其提高运营能力。完成国家级合作社认定1家,省级示范社达到5个,市级示范社达到50个以上。新认定省级示范农场3家,市级5家,县级20家,2022年度获得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称号。(二)全县47个集体经济,其中梁家山、梁家河、瓦子街3个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收入50-100万元的集体经济5个;10-50万元的集体经济10个;5-10万元的集体经济29个。(三)2022年共实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9.5万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小农户1129户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服务营业收入66万元,服务对象数量达1605个(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4个,服务营业收入112万元,服务对象数量达382个(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企业3个,服务营业收入132万元,服务对象达1424个(户)。(四)指导圪台乡、崾岘乡开展全乡村级财务代管工作,试点将石堡镇安善村、瓦子街镇瓦子街村、白马滩镇神玉村、界头庙镇界头庙村等5个村组开展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管和审计工作,逐步以点带面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存在问题。(一)农经业务知识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农村财务人员管理有待提升。(三)缺乏农经管理专业人才。四、整改措施。(一)加强农经业务知识的学习、交流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积极和主管局、人社局对接,招录农经业务专业人士,共同为农经工作充实后备力量。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和土地流转工作。(二)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提质增效项目。(三)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组集体经济(四)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和不规范合同的完善工作。(五)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托管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全省农经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