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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3-04-28 09:18
单位名称 黄龙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
住所 黄龙县石堡镇中心街15号县政府五楼
法定代表人 孔维清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4万元 1.2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黄龙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标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先进行调解,始终将调解贯穿到整个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让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持续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提升劳动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对立案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对申请调解的案件,成功率达到80%以上。全面畅通农民工欠薪争议“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护薪”行动;确保不发生因补缴养老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争议引发1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端事件。(二)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操作,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规范使用劳动仲裁文书。每月、每季度按时向市仲裁院报送各类报表。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仲裁院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的处理争议。(三)来访接待。2022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65人次,有效预防和化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四)提升服务能力。仲裁案件接待工作是整个仲裁工作中的核心,接待室每天来访和咨询的群众比较多,仲裁员对每一位来访的群众和前来咨询相关法规、政策的企业劳资人员做到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全年接待各类人员达上千人次。不仅对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劳动者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基础性工作。(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为提高办案能力,我单位严格按照局里统一安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局里的集体学习。同时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专职仲裁员和调解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不定时组织仲裁员进行专题业务讨论,全年共组织专案讨论6次。鼓励仲裁员、书记员参加法律专业学习,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同时组织仲裁员积极参加省市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专业水准,拓展视野。(六)积极参与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对来访人员发放《劳动法》《劳动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样本)》等宣传资料,同时与劳动保障监察队联合深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宣传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积极参与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坚持每日学习,共有3人获得“日日学之星”。根据省厅《关于在线开展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培训的通知》安排,我院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业务线上培训,完成了全部学习内容,修满40学时且全部通过线上考试,并取得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案件办理。对立案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对申请调解的案件,成功率达到80%以上,调裁劳动争议案件65件,涉及113人次,涉及金额234.7万元,均已全部在限期内调裁完毕,结案率100%,有力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来访接待。2022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65人次。(三)宣传工作。开展上街、进企等宣传活动4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撰写宣传稿件全年共投稿12篇,在黄龙人社公众号发表2篇,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社会影响力不大,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的认知度不高;(二)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建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基层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力度还欠缺。改进措施。(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对来访人员发放《劳动法》《劳动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样本)》等宣传资料,加大与劳动保障监察队联合深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宣传的力度,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主动指导企业成立调解委并开展各项工作,使劳动争议及时在企业内部得以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总结经验,形成预防和调处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和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点工作,提升劳动仲裁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同时加强发挥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主要针对乡镇、街道虽均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二)积极指导企业成立调解委并开展各项工作,使劳动争议及时在企业内部得以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总结经验,形成预防和调处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牌、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惠民惠企政策,让更多群众了解劳动争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在现场为过往的群众解答劳动者自身维权的疑点、难点问题,主动把劳动者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维权疑惑以政策解答方式进行面对面宣讲。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治意识,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达到宣传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效果,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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