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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预防医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23-04-27 15:31
单位名称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预防医学研究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保障。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疾病监测疫情信息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信息管理;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涉及执业许可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为准)。
住所 西安市和平门外建东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刘峰
开办资金 17347.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078万元 41021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0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积极派员赴各地指导并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全年派出260余人次,涉及全省10个地市和全国3省(甘肃、海南和西藏)。指导开展流调溯源、风险排查、风险管控,进行专题调查和风险研判。二是认真开展实验室检验工作。全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6万人次,全基因组序列1501株。联合公安部门对部分血清样本开展抗体检测。完成核酸样本检测21170份,抗体检测10722份。对全省122家疾控机构开展了3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考核工作。三是积极组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2022年,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9845.09万剂次,总人群免疫覆盖率92.93%(3岁以上接种覆盖率95.92%)。坚持日报告制度,每日完成分人群、分企业、分年龄接种数据上报。四是加强新冠培训工作。新冠肺炎九版防控方案、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和十条措施出台后,中心组织专家及时进行了全省培训。五是做好重要会议、活动的疫情保障任务,先后派出300余人次,完成了省两会、省党代会、农高会、丝博会等32次重要会议、活动的疫情保障任务。【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2022年前11个月组织接种常规免疫规划疫苗661.7万剂次,开展接种率监测月分析、年分析和报告质量分析。维持无脊灰工作,全省AFP监测报告108例,及时组织了专家会进行病例讨论和分类诊断。加强麻疹监测,全省报告麻疹病例17例,发病率0.043/10万,及时通报情况并指导开展调查和处置。开展乙脑、流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AEFI监测和报告,妥善处理异常反应。加大EPI网络实验工作力度,接受国家考核,并对市级实验室进行复核。进一步完善和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免疫规划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基层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力度,提升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开展了“4.25”预防接种宣传线上有奖答题活动等宣传工作。【重点传染病寄生虫病防治】艾滋病防治指导全省持续推进遏制艾滋病传播“六大工程”和艾滋病专病专防“三个全覆盖”策略。对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卖淫嫖娼者等高危人群实施综合干预3万余人次。开展HIV抗体确证检测和HIV-1病毒载量检测155份、CD4+T细胞检测和耐药检测350人次。对全省市级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兼筛查中心实验室进行了检测质量和职能考评。推进四个国家级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各项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年度评估。出血热全省报告病例1195人,病死3人,发病率3.55/10万,死亡率为0.02/10万,发病数较2021年度下降55.19%。在西安市鄠邑区和长安区开展了宿主动物鼠类的调查监测。采购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共计112万支,对出血热高发地区和国家监测点的出血热工作进行了督导。调查处置了西安市鄠邑区一起出血热疫情。乙肝、流行性腮腺炎2021年全省报告发病12750例,发病率32.25/10万,与2021年度比较,发病率下降12.53%;继续在西安市鄠邑、咸阳市秦都等13个区县开展乙肝病例监测试点工作。2022年全省四类重点人群接种乙肝疫苗56375针次,对1975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的常住人口乙肝疫苗未免疫或免疫不全人群进行查漏补种,共计接种109916剂次。流行性腮腺炎按照省卫健委、教育厅要求,采购并下发了疫苗30万人份,对全省范围内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补充免疫工作。手足口病全省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16498例,较2021年度下降19.51%。病毒分离585株,已分离到阳性肠道病毒292株,2022年病原谱构成以CA16为优势病原。布病全省共报告1698例,发病率4.30/10万,无死亡,发病数较2021年度上升22.33%。在4个国家级、12个省级监测点开展了重点人群布病血清学监测、病原学监测、职业人群筛查和疫情处置工作。鼠疫2022年无人间鼠疫疫情报告。完成国家级、省级鼠疫监测点的监测任务。在大荔、宁陕、西乡3县开展了疫源地调查。在榆林市榆阳区举办了重点地区鼠疫应急演练暨防控技术现场培训。流感、克雅氏病、病毒性腹泻全省国家级哨点医院报告流感样病例7.21万例,实验室检测1.47万份,核酸阳性样本1556份,其中以B型Victoria系为主。全省网络实验室共分离Victoria系毒株186份。全省共检测禽流感环境标本929份,其中阴性883份。全省报告可疑CJD病例2例。在西安市儿童医院设立开展“5岁以下住院腹泻病例监测”,在西安市第三医院、汉中市中心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榆阳区人民医院设立全人群腹泻病例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寄生虫病防治制定印发疟疾、包虫病、黑热病、土食源性寄生虫监测与防治工作方案,完成疟疾快速检测试剂盒、包虫病病例治疗药品、犬驱虫药品及检测试剂的招标采购。在韩城市、华州区、临渭区、宜川县设立黑热病防治项目县,开展黑热病监测与防治工作,赴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开展黑热病工作指导,并在华州区开展黑热病复现地区影响因素调查工作。病媒生物防治在各监测点开展病媒生物生态学监测、抗药性监测、病原学检测,2022年8-9月先后开展了登革热媒介伊蚊专项监测、恙虫病媒介恙螨专项监测、黑热病媒介白蛉专项监测以及蜱传细菌性疾病专项监测。【应急实验业务大楼建设】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开工。截止2022年底,总体工程量完成率24%。【人才工作】一是完成2022年度招聘硕士研究生5名。二是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次,18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级专业技术培训。三是完成了初中级报名和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及时为35人办理了岗位变动。【科研工作】科技合作与交流与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公司等联合开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项目,涉及防尘、防辐射领域的科研项目3项。科研项目共计在研的各类科研项目20项,经费累计达341万。2022年共申报成功4项,经费累计139万。标准、规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对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方法验证;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发布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各1项;作为第四单位完成1项国家标准的专业修订。编写了《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设置及管理规范》和等6个规范性文件。科技论文、专著在省、部级以上科技期刊或杂志(含SCI)发表科技论文44篇;作为主编单位通过人民卫生出版社和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创新性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开展HIV分析网络构建。推广艾滋病病毒非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服药工作,在10个地市和四个直管县确定了暴露后预防定点医院,安排专人负责暴露后预防用药个案化管理及后期随访监测。二是不断完善新冠病毒基因组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库,具备了序列比对分析能力。技术支持及指导宝鸡、榆林等市级疾控开展新冠病毒测序,使多家市级具备独立对新冠样本进行测序分析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智慧疾控超融合平台建设。项目通过了验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07起,88.17%为新冠肺炎事件,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报告4期。先后参与莲湖区吉的堡幼儿园沙门氏菌引起的聚集性发热腹泻疫情、鄠邑出血热疫情、大荔县炭疽疫情,子长学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西安市高新第六学校水痘疫情等多起事件的调查处置。【实验室管理】接受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变更+扩项复评审,获得了全项通过复评的批复。中心获准保持CNAS资质,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为17大类1173项参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审核了16个国家级示范区填报的动态管理内容,完成了渭南市合阳县、宝鸡市凤翔区、渭滨区和凤县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完成了宝鸡市渭滨区等5个省级示范区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做好死因监测、肿瘤登记、伤害监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第六次慢性病预防控制能力调查、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等监测和调查工作。实施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慢阻肺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等项目。【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监测】一是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1854份、监测项目151项;食品微生物监测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量。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告病例4.11万例。23家主动监测医院采集并检测生物样本3555份,检出病原体435株,阳性检出率为12.24%。收集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事件信息80起。二是完成国家方案要求的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任务。三是全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地市覆盖率和县区级覆盖率均达100%。全省共报告职业病856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760例,占比88.79%。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动监测、选取5家哨点医院开展尘肺病筛查工作。完成了全省189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临床实验室盲样考核和55家机构职业卫生实验室盲样考核工作。【党建及内部管理】一是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定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第五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深入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制定中心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组织观看《零容忍》、《廉鉴》电视专题片。印发12期廉政警示教育材料。三是法治建设。制定学法工作计划,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全体职工以讲座和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聘任律师为中心提供法律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获得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新进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