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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6 17:04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提供医疗、生育社会保险经办。开展医疗、生育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等工作;协助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实施基本医疗服务范围、标准及医药费用结算;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
法定代表人 黄洒
开办资金 4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78万元 21.9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顺利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2022年4月3日,我区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保障上线后系统顺畅运行,经办中心积极做好医保政策适配、信息平台测试及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平台切换期间实现零舆情。(二)积极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局DRG付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DRG付费模拟运行。辖区8家机构完成了接口联调和HIS系统改造、“贯标”及医保版疾病手术编码的转码准备,其中7家医疗机构实现了医保结算清单上传能力并通过质控。(三)构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按照医保标识、工作制度、经办流程、办事台账“四统一”标准,积极建设30个标准化医保服务站(室),辐射带动辖区医保服务站室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四)扩充门诊慢性病零售药店按照全市政策,全面放开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实施常态化受理。组建由医保、市场监管、信息技术、药品零售行业等人员构成的专家库,严把考察评估标准,两批评估通过214家,总量增加至223余家,让全区12万慢病患者享受到“家门口”“一站式”医保服务。(五)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慢特病“长处方”、医保结算“绿色通道”、延长职工医保待遇等八项医保抗疫举措,预拨治疗新冠病患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3196.5万元,经办服务实行非急需事项推迟办、远程咨询高效办、“不见面”服务等措施。疫情期间,窗口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确保群众办事有人接待,医保经办业务不断档。(六)强化医保系统行风建设重点认真研究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好差评系统调试完成投入使用。在窗口新增政策宣传栏、服务事项清单等,打造医保线上服务平台供办事人员使用。坚持经办中心办公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符合医保政策、系统暂时难以落实的群众医保待遇问题,以会议研究讨论的方式予以解决,保障群众权益。(七)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去年承接市级下发连锁药店254家,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共892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01家,定点药店591家,已全面完成2023年度协议续签工作。逐步开展省内异地门诊就医结算,已申报644家(其中351家零售药店,293家医疗机构),其中424家已开通服务。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完成信用承诺书签订。(八)完成居民医保征缴、企业年审工作任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动员指导街道社区教育机构开展宣传、做好视同参保数据治理、实行街道包抓,定期对任务实行分析研判,通报工作进度,将压力传导到位,最终实现集中缴费期内97.02%的征缴率,在全市排名第三。提前谋划,多措并举,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完成辖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年审工作,共计年审单位12289家。(九)扎实开展“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采取实地访问、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电话咨询等形式,走进群众家中,走进两定机构和参保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呼声。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718份,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增加慢性病定点药店数量、提升异地就医备案便捷度、增设医保咨询电话、加快机构挂账结算等。落实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99名工作人员医保待遇,办理3名参保职工特药外购、9名职工慢病零星报销事项共计15.6万元,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去年,收到群众表扬信1封,锦旗1面,窗口留言册多次收到群众留言表扬,对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服务进行肯定。(十)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定点机构、参保单位,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不断扩大服务及宣传深度。去年重点开展了平台切换相关宣传、居民医保征缴宣传、三级经办服务体系政策培训、医保服务进企业宣传等专项宣传培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回复办理12345市民热线、市局OA工单、人民网759件,及时公布医保经办各业务组咨询热线,更新政策宣传展板,制作并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彩页4万余份,医保宣传制品7000份,提升宣传效果。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顺利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数据治理工作,建立新信息平台维护、问题处理动态响应机制,落实宣传到位、保障到位、协调到位、总结到位。目前,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面赶上正常结算进度。构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去年3月11日,辖区9个街道和131个社区“医疗保障服务站(室)”统一挂牌运行,实现医保服务窗口100%全覆盖打通了医保政策和配套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以“小站点”撑起“大民生”,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轻松办”医保业务。扩充门诊慢性病零售药店。两批评估通过214家,总量增加至223余家,让全区12万慢病患者享受到“家门口”“一站式”医保服务。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按照莲湖区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审计决定,追回84家机构违规资金64.11万元,维护基金安全。2022年工作中存在问题(一)综合柜员制尚未全面推行。按照国家、省市督导调研要求,尽快全面开展综合柜员制,方便群众一窗式办理。(二)人员配置不充足。经办中心10人编制目前编制空缺4人,工作量较大,需加强人员配置。(三)业务培训需加强。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也需要不断医保政策学习。对于三级经办的工作人员需不断加强医保业务培训,便于更好推广政策,服务群众。四、整改措施(一)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扎实推进窗口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自查自纠。按照国家、省市督导调研要求,制定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合理分组,通过推荐、考核选派综合素质强的经办人员作为综合柜员,逐步增加综合柜员窗口,实现经办事项一窗式办理,提升群众满意度。(二)完善人员配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展招聘,计划2023年招录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2人。(三)加强政策学习。一方面是加强日常医保政策学习,另一方面是走出去学习交流,向市经办、兄弟区县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全力推进医保业务下沉。完善三级经办体系建设,推动更多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在各街道社区“医保服务站室”政策和业务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基层医保服务指导培训,加强专干业务考核,落实奖励机制,提升街道、社区两级医保服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二)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要求,扩充线上办、不见面办服务模式。逐步实现OCR零报智能审核系统,实现由手工审核向智能审核转变,从人工汇总到自动汇总的模式切换,实现零星报销流程智能化、电子化、可追溯,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三)强化系统行风建设。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政策宣传,持续开展“六进”宣讲活动,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优化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清单,加强“好差评”结果应用,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19年12月30日2025年3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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