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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龙王辿遗址文物管理所
宜川县龙王辿遗址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3-04-26 15:25
单位名称
宜川县龙王辿遗址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物主体保护与发掘研究。遗址的全面管理,安全保护及开发利用;建馆后景点的接待宣讲工作;龙王辿遗址的历史研究。
住所
宜川县文体广电局三楼
法定代表人
张飞雄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宜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0.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所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基本情况龙王辿遗址位于宜川县壶口镇龙王辿村北约580米惠洛沟河与黄河交汇处三角形地带,距今20000-15000年,为旧石器至新石器过渡时期遗址。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4月成立了宜川县龙王辿遗址文物管理所,编制3人,在编2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该遗址的全面管理、安护、开发利用及龙王辿遗址的历史研究等工作。(二)业务工作1、完成了龙王辿遗址道路修复工作。雨季对道路破坏严重,为加强遗址的保护力度,我所积极申请资金,及时修复了水毁道路,并清除了遗址内杂草和垃圾,遗址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完成了龙王辿遗址文物安全大排查工作,我所职工定期对遗址进行巡查,按照巡查分区,保护范围内每周巡查一次,建设控制地带两周巡查一次,并确定国保单位文保员10人,不定期对遗址点进行巡查,并配备日志本,要求详细记录每次巡查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我所,确保遗址安全。3、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氛围。今年我所加大遗址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科技之春等重要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制作展板4个,悬挂横幅3条,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热爱、传承、保护文物、传承弘扬历史文化和文化遗产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加强了我县群众的遗址保护意识。4.为全面保护龙王辿遗址,进一步开展考古研究与科学保护,促进遗址区内文物保护及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2022年7月特委托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编制了《龙王辿遗址保护规划》(2023-2035),今年报到国家文物局批复。5.向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申请了龙王辿遗址二次发掘事宜,今年有望得到答复。届时可以进一步了解龙王辿遗址情况,挖掘宜川历史文化资源。6、我所职工配合县局完成了乡村振兴、党建、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得到了一致好评。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龙王辿遗址位于著名的黄河壶口瀑布旅游风景区,黄河壶口瀑布旅游产业发展与该遗址的保护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完善的统一体。该遗址能丰富黄河壶口瀑布景区旅游内容,展示石器时代黄河先民文化、民俗风情,吸引游客,同时能够调节核心景区客流量。今后我们将在发掘点上建设龙王辿遗址博物馆,运用现代先进的电影制作技术及场景建设对遗址内古代人类活动进行复原展示,并不断完善公共设施、停车场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推动我县旅游产业更好的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当前遗址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遗址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单位业务工作人员缺乏、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尚无保护管理用房,仅靠日常巡查保护遗址安全;二是遗址保护经费比较短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极为困难;三是宣传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遗址保护的意识淡薄。2、整改措施。针对龙王辿遗址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我所做出以下整改。一是完成了去年修复遗址内水毁道路,增强遗址保护力度;二是充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世界文化遗产日”等节日,联合县博物馆、文化馆在县文体活动中心门前开展宣传活动,展出展板3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增强干部群众对龙王辿遗址的保护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保护员作用,文物保护员要做到每日情况通报,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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