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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6 15:10
单位名称 略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工生育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预决算、支付。医保基金日常稽查及监督管理、医药价格监测、医保信息化建设、实施和日常运维管理。
住所 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马慧丽
开办资金 7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25万元 25.9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9月23日办理(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变更登记,单位名称由原“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变更为“略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原“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基金的管理、发放。”变更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工生育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预决算、支付。医保基金日常稽查及监督管理、医药价格监测、医保信息化建设、实施和日常运维管理。”、法定代表人由原“汪涛”变更为“马慧丽”、举办单位由原“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变更为“略阳县医疗保障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基金支付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统筹基金总额预算制度,严格执行日间手术、按病种结算协议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在16家医院推行总额预付制、在3家精神病院推行按床日付费管理,镇村全面落实“门诊一站式”即时结报。二是不断加强总额控制执行过程中的监督预警,完成了2021年总额控制决算和2022年预算工作。三是机构改革后及时制定了基金核算拨付具体流程,细化财务资料流转程序,降低基金运行风险。四是克服困难,各项待遇全面实行线上支付,根据国家2022年的一切支付都实行线上支付的要求,我中心克服时间短、任务紧的困难,加班加点,按时实现线上拨付任务,到年底线上拨付5600万元。五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DRG/DIP、医共体体制下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邀请市局专家举办DIP付费专题培训班,组织包括医保系统和医疗机构在内的56人参加培训,同时协助汉中市人民医院专家对略阳县人民医院现场进行指导、培训,补齐漏洞短板,确保到年底实行DIP实际付费和顺利迎接国家评估验收。(二)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编码,目前全县二级以上医院已实现基础库编码、医生站护士站展码运用。二是持续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完成了基层医保服务体系账户及权限配置和经办中心业务权限调整的动态管理,对全县151个村卫生室医保系统内银行账户进行维护,及时对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并跟踪处理,保证相关业务正常运行。三是强化对新平台的学习和培训,积极组织对接国家及省市局新系统平台培训,全年共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参加视频培训9期,内容涉及基础业务、财务、监管等各主要子系统。四是落实开展互联网+智慧医保服务建设,参与“略阳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两病”申请模块开发部署,目前已上线正式运行,群众通过手机就可以办理“两病”申请和认定业务,真正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解决了山区县居民出行不便“两病”申请不及时的问题。(三)基金稽查工作。一是对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企业的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进行了稽核,核定了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医保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接,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营造诚信医保环境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完成了医保基金日常稽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相关工作交接。四是积极配合局里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举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培训暨定点医药机构集中约谈,活动中共印发宣传海报1千余张,宣传彩页2万余份,宣传报道2篇,横幅50块(条),每天坚持循环播放宣传视频,组织全县300余名医保工作者参加全市医保知识竞答,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2022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1446.6万元,其中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1156.84万元,住院现金结算50.35万元,门诊慢病145.41万元,生育医疗费15.78万元,生育津贴39.45万元,其他支出38.7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4732.46万元,其中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3677.84万元,住院现金结算222.17万元,门诊慢病450.41万元,门诊两病155.76万元,其他支出226.28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支付方式由线下支付变更为线上支付后,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重复拨付后未及时退回资金的问题;二是医保经办队伍业务水平知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力度还需要加强。(二)改进措施。一是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加快退款速度,及时将重复拨款通过原渠道返还基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后续资金支付;二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队伍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强化政策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在思想上重视医保保基金安全,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与责任感,熟悉新的职责任务,尽快适应新的角色,有效提高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二)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按照新的职责职能,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工生育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算决算,加强对各类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的复审、稽核、支付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基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基金流转、拨付流程,杜绝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结合工作实际,在各业务科室进行内部控制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出医保基金监管薄弱环节与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依法惩处。(三)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检查力度、处理力度、曝光力度,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专门力量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排查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分类打击。周密安排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按时按序统筹推进,及时通报,注重实效。(四)全力以赴做好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新增药品耗材收集上报,进一步加强对各医药机构信息化建设检查督导,推进县区医疗机构按时按标准完成贯标后续工作,继续推进定点机构省级医保系统接口校验工作,督促机构及时纠正数据错误,降低非标数据率。利用新系统正常开展单位参保、灵活就业等特殊参保人群参保缴划及关系转移,账户退费等业务,处理解决新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无法解决的及时进行收集上报、反馈,确保系统运转正常、稳定。同时督促县人民医院尽快通过移动支付技术实现参保患者就诊全流程业务服务,鼓励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与移动支付建设,使患者在手机端能够实现移动支付实际操作的全过程,让“患者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提升医疗服务品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五)加快推进DIP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开启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新模式。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范填写医保结算清单,进一步完善贯标和接口改造工作,通过改革支付方式将原来的医保部门“分蛋糕”,转变为医疗机构通过提供更有价值、性价比更优、成本效果更好的服务“争蛋糕”,增强医疗机构合理诊疗、管理成本的内生动力,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参保人购买更高质量的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规范诊疗行为,实现医保、医疗、患者三方互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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