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社会救助管理处(延安市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拟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实施办法;社会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统计分析;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查询;开展社会力量救助。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政府综合楼4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4万元 | 20.9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社会救助管理处(延安市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省民政厅救助处的具体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一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困难群众获得更实保障。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30%,为11.9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768.32万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建立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物价上涨影响有效缓解。7-10月,连续4个月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向城乡低保、特困对象每人发放32(7月)、31(8月)、30(9月)、30(10月)元的价格临时补贴。从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阶段性将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阶段性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降低至3.0%,同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影响。三是加大因疫因灾救助力度,急难对象得到妥善保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1-3个月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以及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或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按程序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截止12月底,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3181万户8.8322万人,支出资金52317.2743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2681万户2.4406万人,支出资金18110.9358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4685户4877人,支出资金5199.688万元。累计临时救助45452人次,支出资金4820.5158万元。认定城乡低保边缘对象9621户20728人。(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一是开展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印发《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延市民函【2022】78号)《延安市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延市民发【2022】21号),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充分发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等骨干力量,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因病住院、因残致困、因灾受损、因疫失业、突发严重困难等预警户,及时进行核查帮扶,有效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二是开展“百日提升、百日督帮”行动。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提升百日督帮”行动实施方案》(延市民发【2022】68号),成立工作专班,以未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为重点,通过数据比对、实地核查、查缺补短、督导整改,有效防范和纠正“脱保”“漏保”“错保”风险。(三)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出台《延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延市民发【2022】6号)《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措施》(延市办字【2022】44号),取消低保户籍地申请限制,实施居住地和户籍地联动申办,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刚性约束。取消急难对象户籍地、居住地临时救助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实践创新。下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试点工作的通知》(延市民函【2022】105号),在洛川县、甘泉县试点开通低保等救助资金到账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在宜川县探索党建引领综合救助大格局,在“延安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中开通救助申请、申办进度查询、救助对象公示查询等功能。三是深化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微腐败”,累计退出低保1万多人,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刹住了一些歪风邪气,净化了低保环境,提升了社会救助精准度。二、存在问题一是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不充分,救助对象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低收入家庭数据平台不够完善,需督促乡镇加大对“三类户”入户核查力度,完善平台数据,确保巩固与振兴有效衔接。三、下一步工作(一)持续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继续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进一步加强低保等救助工作,压缩审核确认时限,规范完善准入条件,加大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救助力度,促进低保扩围增效,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三)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政策、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防止因灾返贫。(四)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微腐败”整治,加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力度,加大基层经办监管整治力度,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保命钱”。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