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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6 14:50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特殊群体养老补贴的工作。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唐丹妮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1万元
11.8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2022年,中心始终坚持“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理念,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和待遇发放工作,新增参保登记493人,注销登记340人,新审批养老待遇414人;动员6688名参保居民缴纳保险费1200.59万元,其中缴纳当年保险费6566人869.97万元,为275名低保对象、652名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保险费7.48万元。联合街办社区对2328名低保残疾困难群体进行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全面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使用社保卡发放,共完成待遇入卡5322人,入卡率90.52%。经过努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5208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二是扎实开展社保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和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成部、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核查4批次2138条,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6122人,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死亡人员报告301人次,有效避免了多发冒领情形。对150余名各级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水平。更新完善了《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制定新的《稽核办法》,加大建章立制力度,严格制度落实,规避管理风险,筑牢了制度防线。三是顺利完成待遇调标和支付工作。2022年8月,完成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8元(自2022年7月起执行)。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66883人次1506.41万元、丧葬补助金265人次24.3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3359人次154.51万元、“八大员”工龄补助180人次1.97万元,均按时足额发放。二、取得社会效益通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八大员”工龄补助等政策,使辖区更多居民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到惠民政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各项养老待遇的支付,增加了老年群体收入,改善了老年人生存状况,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主要是部分居民不愿参保。整改措施:进一步推进政策宣传,做好解释和动员,鼓励和引导该部分居民参保。四、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参保扩面,基本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持续提升参保率。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街办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培训不低于2次,适时开展新入职人员培训,提升各级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三是采取多举措确保基金安全。一要持续更新完善制度建设,查漏补缺,筑牢基金安全制度防线;二要常态化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并加强认证审核工作;三要做好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稽核和抽查,特别是高龄群体;四要落实好死亡(服刑)人员信息报告制度;五要密切与公安及卫健疾控部门的对接联系,做好死亡人员数据共享比对;六要做好待遇暂停人员常态化清理,联合行政、司法等力量,做好此类人员的排查清理。四是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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