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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5 17:36
单位名称 周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服务。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市场的管理和服务、招投标项目情况统计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协助配合调节招标纠纷、受理举报投诉。
住所 周至县北环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 李高峰
开办资金 4.7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9万元 5.33万元
网上名称 周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1、依照国家相关文件,全面放开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咨询等专业服务价格,在招标时不再设置政府指导价,由招标人自行设置上限控制价,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有效降低成本。2、继续完善《西安造价信息》中的周至部分信息价。我中心主动联系一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等,催促他们每月上报原材料价格,我中心及时将原材料价格上报至市定额办。3、将项目从进场受理到中标公示全过程的时序进程对外予以公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限时办结的服务承诺落实到位。让数据多跑,让人少跑,确保“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4、设立意见箱,主动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听取他们在办理招投标手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5、进一步优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在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上,取消原来由招标人、代理人、中标人必须各自前来领取的方法,改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前来一并领取,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分别发出。6、与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受理。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备案流程和工作人员职业操守;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窗口形象。8、依法行政,努力实现监管和服务的统一。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在项目招标方式、公告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及备案等监管环节制定统一的格式,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加大标前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审核备案责任,杜绝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的资格审查条件、非法设置门槛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的发生。9、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彩页(印刷扫黑除恶宣传彩页1000余份),设置扫黑除恶宣传展板11个,在办公区域摆放8个(其中2个为新设展板),悬挂2个,路灯所大院外围墙设置1个,设置举报箱1个,LED屏幕全程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全面排查,掌握情况。对招投标过程中各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成效。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形成长效机制,取得预期成果。10、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学习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相关文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宣传,以及LED电子屏幕滚动、展板宣传等方法,大力宣传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氛围。建立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计受理招标工程项目38宗。中标总金额170079.17万元。三、存在问题:修改的法律法规、废止的规定、办法等相继出台,学习,业务水平还停留在过去中。四、改进措施:1、加强学习,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紧跟最新的法律法规步伐,按照最新的要求办事。2、进一步转变管理和服务理念,确保招标交易公正、公平、规范运行。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对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现有制度再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完善。五、下一步打算:加强对投标企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标市场秩序。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做好局里安排的其它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