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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4 16:59
单位名称 合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服务。业务范围:承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发放、转保、退保等相关业务。
住所 合阳县凤凰路人力资源大楼内
法定代表人 李丹
开办资金 29.7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43万元 21.56万元
网上名称 合阳县居保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登记变革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合阳县居保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社局的大力支持下,出实招筑牢基金安全屏障,促规范健全内控管理、优化工作流程,谋发展开展参保扩面,抓服务提高经办水平,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1、持续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关联事项“一口受理”、并联办理。实行业务受理“首问制”,从政策咨询到业务办理,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引导办理到底。推动服务事项提速办、简便办。贯通政策落实“最先一公里”到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大厅协调安装了社保信息查询打印自助服务机,群众可自助查询打印社保信息。2、多举措加强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印制发放宣传彩页、政策汇编等资料5万余份,充分发挥“一线宣传”作用,合阳县居保中心逐镇逐村通过宣传横幅进社区,宣传手册进家庭,宣传展板上街头等手段,充分利用公交站广告牌、电视、网络、村(社区)广播、LED电子屏等媒体,积极宣传城乡居保惠民政策,紧抓参保扩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广大群众对居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3、加强村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按照渭南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关于集中开展春季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渭居保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我中心制定了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春季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12个镇街轮流开展宣传工作;加强村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暨警示教育,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综合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守护好老百姓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10月份开展了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让所有工作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加强认识,保持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筑牢社保基金“防腐墙”。4、认真做好常态化业务工作⑴生存认证工作。通过县镇村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加大手机APP认证的宣传指导力度、宽度、广度,确保宣传不漏村、认证不漏人,有效减少系统暂停存量,减少增量,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手机APP生存认证率为98%,剩余2300余人因各种原因不能通过手机APP认证,由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完成核心认证。⑵常态化发放工作。共计为8.3万余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1.2亿余元,1800余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60万余元,1000余人办理退保业务140万余元,407余名涉军人员发放生活补贴100万余元,9000余名特殊工龄八大员发放工龄补贴1000余万元。⑶内控管理与稽核工作。遵循“先停、再查、后追”一条线的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开展社保基金欺诈冒领专项追缴工作。与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等方式,通过数据比对,逐项逐人查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停止发放养老金,追缴冒领基金。追回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44万余元。印制欺诈骗保反面教材汇编、政策宣传彩页等,积极宣传城乡居保惠民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追缴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⑷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春季宣传培训活动,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群众阅读量较高的新媒体平台开展指尖宣传,把政策送到群众手中,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居保新政策新内容,不断拓宽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的渠道,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⑸社保卡管理。加强重点卡核查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核查库存卡、重点清理睡眠卡,提升服务保发放”工作要求,及时清理违规未见面激活银行账户的社保卡,回收和核查清理睡眠卡,并建立台账明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新配置社保信息查询打印机,及时为来访人员提供社保卡新卡申领登记、密码重置、密码修改、社保卡挂失、社保卡信息更变、社保卡注销等服务。规范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账户管理。严格落实系统账户管理要求,全面梳理现有社保卡管理系统账户,落实实名登录、受审分离、角色互斥等安全措施。对于人员调离岗位、不再操作业务的账户及时暂停并注销,切实杜绝了经办风险隐患。5、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建立阶梯增长机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22年基础养老金从7月份起增长5元,标准为124.5元/月;10月份起增长6元,标准为130.5元/月。建立基础养老金阶梯增长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对正常参保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从到龄次月开始,7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8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90周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8元基础养老金。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共计为8.3万余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1.2亿余元,1800余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60万余元,1000余人办理退保业务140万余元,407余名涉军人员发放生活补贴100万余元,9000余名特殊工龄人员发放工龄补贴1000余万元。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存在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服务群体量大面宽、流动性强,大部分参保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接受能力有限。整改措施:多举措加强城乡居保政策宣传,采用传统宣传形式和新媒体平台相结合,借助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群众阅读量较高的新媒体平台宣传解读居保新政策新内容,不断拓宽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的渠道,采用通俗易懂的图表或详实数据让群众看得懂、算得清。四、2022年工作计划1.完善居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2.配合税务部门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3.持续做好各项常态化发放工作;4.做好老农保发放工作;5.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的起草、上报工作;6.做好保障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发放工作;7.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8.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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