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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24 16:13
单位名称 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农民权益、农业健康发展进行监督管理和提供服务。对全县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产品、渔政、兽医、屠宰、农村宅基地等进行监督管理与之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对农业机械进行挂牌审验办证与管理。
住所 宜川县政府东院三楼
法定代表人 路飞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宜川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6万元
网上名称 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保障我县人民食品安全,我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农业领域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农业执法工作实际,使我县农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我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8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5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8000余份;抽查农药标签50余个、化肥40个、玉米4个、兽药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农机经营门店8个;共巡查56个偏远村组和乡村道路,拒绝农用机械非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渔政专项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与种子站联合检查种子门市5个,驱散“忽悠团”一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等共15余起,挽回损失及协议赔偿共计2.5242万元;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起,6起案件已全部公示结案,共计处罚没款1.85万元。二、治违禁控药残开展情况(一)强化禁限用农药监管。严厉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是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目前,我县有农药经营门店73个,没有高毒农药经营门店,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向社会特别是农村公布、通报国家和省已明确要求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称。结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农资经营户、经销点的宣传和日常监管,要求经营户制作禁限用农药名录牌上墙公示,规范其进货渠道,对农业投入品各种品种的进入,重点开展对违法违规经营者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以及巨毒鼠药毒鼠强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通过对经营户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高毒高残留的违禁药品经营和使用现象。我县目前没有农药生产加工企业。(二)加强禁限用兽药监管力度。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加强监管。我县有3个兽药经营门店,没有兽药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防止非法流入养殖、屠宰环节。重点查处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无检疫证明和无检疫标志、畜禽养殖主体不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跨省调运生猪未经指定通道入场、无耳标或无检疫证入场、屠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猪、对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不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不建立或者不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按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況等违法行为。以定点屠宰环节为重点,加大“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执法抽检力度,重点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收购和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三、强化执法力度(一)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质量执法为重点,对国家、省级例行监测确认的问题农资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强化对制假黑窝点、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资、农资下乡“忽悠团”、游商走村入户贩售假劣农资等环节的整治。种子经营环节重点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很劣、白皮袋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制售转基因种子、违法调运未检疫种子、标签标识不规范、未按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档案资料等违法行为。肥料执法要重点查处假冒和份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农药重点查处违法添加禁限用和未登记成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标签不规范农药等行为。兽药执法要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非法添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要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制售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无检疫证明和无检疫标志、畜禽养殖主体不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跨省调运乳用和种用动物落地不报告和不按规定隔离观察等违法行为。适时开展生鲜乳收购、“瘦肉精”、动物诊疗行为等专项执法检查。(三)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执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跨省调运生猪未经指定通道入场、无耳标或无检疫证入场、屠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猪、对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不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不建立或者不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按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況等违法行为。以定点屠宰环节为重点,加大“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执法抽检力度,重点查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收购和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四)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系列执法行动。树立“抓执法就是抓安全”理念,重点打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涉牌涉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农机安全执法“宽松软”。非农忙期问,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查处无牌无证、脱检脱保、超速超载以及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禁渔期和禁渔区规定,加大法律法规和禁捕制度宣传力度,对禁捕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人防+技防”、专管+群护”相结合的禁捕巡查机制,严厉查处非法捕捞和垂钓行为,继续加强群众反映强烈地区的管控与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或有毒有害物质、不执行休药期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效益分析(一)社会效益。我县是农业大县苹果种植面积较大,养殖数量中等,现在的农业生产离不开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基础用品,我们作为农业综合执法单位,在保障农资安全供应上起到决定性作用。2022年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工作部门的配合下,使我县没有发生大的农资安全事件,让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二)经济效益。通过农业综合执法,打击假冒劣质农资产品,保障农民经济效益,确保我县农业安全生产。2022年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等共15余起,挽回损失及协议赔偿共计2.5242万元;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起,6起案件已全部公示结案,共计处罚没款1.85万元。(三)生态效益。监督农资经营户回收农药外包装,统一销毁处理,防止农户胡乱丢弃,要求谁销售谁回收,建立台账作为年末考核经营门市重要依据。通过回收农药外包装保护土壤,防止家畜误食,减少环境污染。五、存在的问题(一)农业法治队伍人员配备不专业水平低。我单位共有18个编制,占编制的有11人,工作量大面宽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由于新单位成立人员都是由各单位拼凑而成,对农业执法工作熟练度不够,尤其是宅基地监管方面,职能由自然资源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但无专业执法人员划入,也无相关资料移交,工作难以开展。(二)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每人每年仅有3000元工作经费(其中包括工作人员降温费),有一台5座执法车辆,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下乡执法检查,无单独预算的执法经费和执法车辆费用。(三)高危行业津贴不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涉及工作面宽,在农资检查时要经常接触高毒和低毒的各种农药,在养殖、屠宰企业检查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时接触各种动物疫病。六、下一步工作重点(一)全面开展市场检查。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将对辖区内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种子审定情况,检疫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完整;农药“三证”是否齐全、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经营台账是否规范;肥料登记情况、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夸大宣传功效。(二)进一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环食药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三)狠抓执法案件查处。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案件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