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规范管理社保基金,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业务范围:经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业务,指导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指导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开展;经办市本级失业、工伤保险业务,指导县区失业、工伤保险业务开展。 | |
住所 | 汉台区人民路76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欧亚辉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1.41万元 | 18.6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全市共有参保单位3303家,参保人员15.46万人(在职10.1万人,退休5.36万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16.98亿元,归集上解职业年金4.58亿元;其中市本级参保单位265个,参保人员2.08万人(在职1.29万人,退休0.79万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2.02亿元,归集上解职业年金1.01亿元。全市共有5.29万人领取待遇,支出养老金31.45亿元;其中市本级0.79万人领取待遇,支出养老金4.76亿元。在完成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提前记实工作基础上,为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同时降低财政后期支付压力,经市财政局同意,从今年元月开始,市本级参保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同个人缴费部分同步记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落实5.15万人待遇调整,发放调待资金6184.5万元,人均增长171.4元。(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20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64.82万人,参保率99.8%,全面完成参保率98%以上任务,征收养老保险费12.76亿元,发放养老金9.79亿元。积极向市政府建议,落实上调基础养老金6元/月,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40元,落实到位补发资金4162.04万元,惠及近65万人。继续保留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最低100元缴费档次。实施困难群体政府代缴保费政策,代缴7.76万人、388万元。指导县区完善困难人员应参、应享工作台账,确保新增困难人员及时参保,到龄人员及时享受待遇。指导县区做好易地搬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工作,提升搬迁居民安置点城居保经办服务能力,确保搬迁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全覆盖。(三)失业保险工作。全市累计参保23.51万人,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12638.22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6734人次6893万元,申请拨付2021年稳岗返还资金8批次900户企业3690.23万元。继续执行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浮动政策,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进一步优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精准比对后台数据,审定上报返还单位名单及返还金额,经审核公示后,返还资金及时拔付到企业。坚持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坚决做到不在“源头上”耽误一分一秒,全年共计返还7批次900户,2797.95万元。(四)工伤保险工作。全市累计参保30.55万人,累计征收工伤保险费10318.3万元,发放各类待遇9556.39万元。继续执行工伤保险降低费率浮动政策,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提高工作。(五)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以“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为抓手,扎实做好社保基金管理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细化6方面17项重点任务,加强“五防”长效机制和社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按照“三个全面取消”原则,今年12月,工伤保险顺利实现社银平台发放,至此,我市四项社会保险均实现“三个全面取消”。全年累计核查各类疑点数据31944条,追回市公路局三名退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8.7万元,追回城居保险基金4.1万元,追回失业保险基金39.5万元,追回工伤保险基金2.9万元,切实保护好老百姓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发挥社会保险援企稳岗、兜底保障职能,缓缴各类保险费60.56万元,返还失业保险费7批次900户2797.95万元,发放各类补助资金869.07万元。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扩面,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险待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5.15万人待遇调整,发放调待资金6184.5万元,落实65万城乡居民退休待遇调整,落实调待资金4162.04万元。实施困难群体政府代缴保费政策,代缴7.76万人、388万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及系统滞后,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二是经办系统数据共享不足,造成个别参保对象重复参保缴费或极个别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风险。三是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更换频繁,业务培训力度有待加强。2、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协助做好基金征缴管理,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待遇审核管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方面。做好参保、转移接续等日常工作,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跟进征缴进度,持续做好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工作,落实好职业年金发放政策,待遇审核和发放做到规范、安全。(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扎实开展好生存认证工作,继续开展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业务轮训活动,鼓励群众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持续落实农村困难人员城乡居代缴政策。(三)失业保险方面。积极推动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推进失业保险全流程网上经办,持续做好“免申即享”服务,继续加强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筹备工作。(四)工伤保险方面。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做好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推进工伤保险全流程网上经办,积极动员新业态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筹备工作,监督、配合商业保险公司做好补充工伤保险工作。(五)基金安全方面。巩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成果,严格落实基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经办人员职业道德和操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