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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志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4 09:48
单位名称
志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养老保险费的支付,管理养老保险基金;规定比例内的养老保险基金增殖和使用;养老保险费的提取、上解、下拔;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
住所
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
法定代表人
谷军
开办资金
3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86万元
-2.53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居民参保情况。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划参保人数76587人,截至12月底,完成参保76444人,参保率99.8%;(二)养老金发放情况。截至12月底,享受待遇18559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3781.29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3646.86万元,个人账户134.43万元;(三)退费及丧葬补助发放情况。为593名自然减员人员办理了退费手续,累计退费65.51万元。其中,个人账户32.47万元,丧葬补助费33.04万元;(四)退伍军人养老金发放情况。截至12月底领取待遇退伍军人30人,累计发放养老金7.02万元;(五)特殊群体工龄补助发放情况。为1353名特殊群体人员发放了1-12月份工龄补贴,工龄总计215159个,共计发放215.75万元。(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1.社会保障费征缴情况。按照“先保后征”原则,对本年度10个批次项目用地征收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累计征收958.86万元,已全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财政专户。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2022年底,我县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16周岁及以上被征地农民20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人,缴费补助标准2000元/人·年,剩余19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60周岁及以上4人,已全部领取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补贴标准100元/人·月。(七)社保扶贫情况。2022年度我县建档立卡及监测对象共1241户3147人,其中16周岁以下571人,全日制在校生180人,参加居民养老2348人,参加其他养老保险48人,参保率100%。二、下一步打算(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申请落实各项社保资金,确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工龄补助、丧葬补助金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严格审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兑付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活补助。(三)继续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四)继续加强养老保险数据稽核,做好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数据比对核查,实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全覆盖,遏制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现象。(五)继续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取消无谓证明材料表单,疏解服务群众堵点难点,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六)继续强化基础管理。一是加强基金收支运行管理,做好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和基金报表编制。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统计,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做到统计数据及时、真实、准确。三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七)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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