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略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和发放;管理“八大员”工龄补贴;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水灵路口人力资源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贾普泉 | |
开办资金 | 1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23万元 | 20.07万元 | |
网上名称 | 略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认真做好三类人群政府代缴。加强组织实施,持续推进“三类”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严格执行(陕财办社[2021]2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低保、特困、致贫返贫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政策,重度残疾人员政府代缴100元,低保、特困、致贫返贫人员政府代缴50元。加强与财政、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数据比对,识别帮扶对象,监测重点群体,有序推进代缴,确保人员认定、参保录入、代缴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维护信息平台数据,强化数据监测分析,建立三类人群工作台账,做到了新增参保及时、到龄享受待遇及时。全县三类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应代缴6329人,已享受政府代缴政策6329人,其中重度残疾1324人、中度残疾1291人、轻度残疾556人、特困13人、低保3145人。2.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纾困惠企政策。一是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全年申报41家企业87.39万元,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企业。二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已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惠及企业90家,减免保费101.36万元,工伤保险执行浮动费率政策。三是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缓缴失业保险4家7.4万元,工伤保险11户28.5万元。3.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服务。加强与乡村振兴、住建等的协调对接,及时掌握易地搬迁数据,与城乡居保信息进行比对筛查,明确服务对象,建立动态台账,持续跟踪服务。在村(社区)、安置点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养老保险经办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参保登记、养老金待遇申领、待遇资格认证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发放易地搬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告知书、致易地搬迁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组织单位业务骨干下沉镇村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手机认证等进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培训效果,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确保政策解读细中更细、业务水平优中更优、服务质量好上加好。4.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深化社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坚持从思想上破冰,行动上突围,精准对标对表,围绕“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和社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持续发力在全险种核查、规范审核管理、加强经办内控方面全面自查。截至目前,查找出存在的问题2个,已经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强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号),按时限要求加快改造社保信息系统,加强系统风控预警和稽核内控等功能建设,提升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建立纪检监察、法院、人社、公安、司法、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协查机制,拓展共享数据应用,建立数据共享制度。5.全力以赴做好联村帮扶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帮扶工作的要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在培育主导产业上下功夫、在解决难题上求实效,科学谋划、积极协调,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常态化开展入户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帮扶单位定期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认真落实“进、知、解”、政策宣传、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等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用心用情与帮扶户建立起良好的友谊。二是积极统筹协调,共促村集体经济发展。利用好本地域特殊和良好的地理环境,借助各项产业发展的机遇,发展烤烟100亩,协调资金2.2万元,为村集体经济购买运输车一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登记9.9万人,参保率99.6%。全年审核注销261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70人。新增领取待遇1984人。共发放基础养老金323040人次4571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336.56万元,发放丧葬补助费1250人100万元,转移参保关系支出13.31万元。共发放“八大员”等群体养老补助金45600人231.64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5家,其中行政单位96家,全额事业150家、非全额事业9家。参保人数9747人,其中在职6736人、退休3011人。征缴养老金11565万元、职业年金3417万元。共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0364万元。3.工伤保险。新增参保30人,累计参保17382人,征收工伤保险费738.1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248万元。4.失业保险。全县累计参保8076人,征收失业保险费229.07万元,其中单位缴费160.81万元,个人缴费68.26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259.1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伤保险未实现社银平台发放待遇,存在业务风险。二是一部分业务下放镇办后,基层经办能力不足。2、改进措施:一是加快社工伤保险银平台发放待遇的进度,确保参保人员利益.二是进一步提升经办能力,加强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加大基层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防控各个风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及时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持续推进“三类”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积极落实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困难企业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流程,实现线上申领。2.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把工作做细。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和动态调整。积极开展帮办代办、上门办理等便民服务。3.加大基金风险防控力度,把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完善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有关部门协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可控。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