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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文物保护所
合阳县文物保护所
发布时间:
2023-04-23 10:05
单位名称
合阳县文物保护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加强文物保护研究,继承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业务范围:负责全县文物古迹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文物保护等管理工作和县境内文物保护工作。
住所
合阳县凤凰东路文旅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仵艳侠
开办资金
6.7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3万元
6.73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是以《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展开学习,以《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等为重点展开技能提升,线上学习文物实践工作经验和做法,把文物安全摆在文物保护工作的首位。二是熟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资源现状,制作文物保护法宣传版面3块,张贴文物安全、消防安全标语、悬挂横幅等,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工作6次,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文物保护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重点文物保护修缮,持续改善文物保存状况。实施千金塔安防工程,广播系统和巡更系统等经调试正常投入使用,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对东吴戏楼、张大有故居、灵泉村古建筑群(瓮城墙体)等3处文保单位保护进行了抢险加固。推进魏长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申请陕西省“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资金四是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全年共检查各级文物80处,排查隐患4条,整改3条,另外1条正在整改中。特别在夏秋雨季时节,对县境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逐一核查灾情,守牢文物安全底线。五是参与《关于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的意见》审议稿起草工作,获得县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更大支持。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安全保护意识不断增强。2、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一定的保护,文物保存状况得到较好改善,提高了群众对文物的认知和支持力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文物普法形式单一。《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存在阶段性宣传多、经常性宣传少、多样性宣传少的问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文物的主动意识不强。(二)专项工作经费缺乏。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仅靠中省预算内资金远远不够,且遭遇强降雨、地震等不抗力自然灾害时,抢险加固的资金难以保障。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处于原生态状态,缺乏应有保养维护、抢险加固的经费,存在文物自然损毁垮塌和严重的文物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办法:一是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国家文化遗产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基础知识、文物保护政策等,切实对群众做好文物文化价值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做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资金争取工作,推进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三是乘“文旅融合”战略之东风,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效率,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是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推进罗山寺塔保护修缮和魏长城遗址保护工程,申报福山寺安防工程等项目立项。深入调研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设置情况,完善标志碑设置,设立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二是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安排,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建立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三是加大文物巡查力度。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联合镇街、社区、派出所等工作人员,对巡查难度大的不可移动文物,形成联合巡查力量。四是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完善魏长城、玄武庙青石殿、罗山寺塔、南长益药王庙等文物保护单位文化旅游设施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为免费向群众开放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展示文物保护单位魅力。适时举办不可移动文物摄影、书画等作品大赛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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