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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渭南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1 10:36
单位名称
渭南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普及环保知识,坚持环保为人。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住所
渭南市朝阳大街环保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张娟萍
开办资金
34.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8万元
5.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在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兄弟科室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用制度和文件规范生态环境宣教工作。制定印发了市局《关于印发2022年六五环境日及全年重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渭环发〔2022〕18号)等宣传指导性文件,为全系统干部职工明确了宣传方向、宣传途径、宣传目标。2.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主动权牢牢掌握。保持与省厅、省市主流媒体的经常性沟通,充分利用省市自有全媒体平台,深化宣传合作,组织市局相关领导和科室参加渭南电视台环境热线、百姓问政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环境问题;坚持做好市局网站、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4个自有媒体平台;在市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4620余篇(次)。省厅转办的19条舆情处置回复率100%。3.社会宣教活动得到群众认可和好评。一是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精彩纷呈。我中心联合华阴分局组织在华阴市开展的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与会人员签名并写下对渭南生态环境保护的期待寄语。现场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疑释惑。分发环保宣传资料和环保购物袋等生态文化产品,积极倡导公众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同时,组织20余名生态环保志愿者进入杜峪等5条峪道开展“秦岭清洁”实践行动,通过对现场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以实际行动践行秦岭生态卫士的使命与担当。二是生态环保“六进”宣传活动走进群众。组织市局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固废与辐射管理科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等负责人组成宣讲团,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大力宣传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及大气、水、土壤等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保科普知识,使生态文明音符传入家家户户。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持续推进。指导临渭分局组织30余名环保志愿者在临渭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潼关分局组织80余名企业代表在陕西金国环保公司,富平分局组织20余名政协监督员在富平县绿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高新分局、合阳分局、华州分局分别在当地污水处理厂开展对公众开放活动。蒲城分局、潼关分局还同时开展了线上活动,共计356人参加活动。二、社会效益情况2022年,我局生态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在全省12个地市排名第4;市生态环境局被中国环境报评为2022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2022年,我中心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头绪较多,全系统宣传素材不足,通讯员新闻写作水平有待提高,创造性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需加强。2.2023年,我中心将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策划宣传活动,加强环境宣传资源和工作力量的统筹,深入一线、结合基层采集生态环保宣传素材,创新提高宣教能力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占领阵地,强化舆论引导。组织策划主题新闻采访活动,集中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程;做好自媒体信息更新常规工作。不断提高传播能力、社会舆论引导能力。2.守正创新,开展社会活动。精心组织策划高品质的生态环境保护宣教活动,组织举办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充分利用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大力环保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等。3.提升能力,打造“尖兵”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着重提高环境宣传人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真正做到“张嘴能说,提笔能写,遇事能办”,胜任岗位要求,充分发挥宣传“战略支援部队的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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