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稽查保障。受理和督办全市森林采伐、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林地管理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 |
住所 | 渭南市朝阳大街林业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张战辉 | |
开办资金 | 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渭南市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17万元 | 4.7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渭南市森林资源管理稽查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业务活动(一)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是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完成的主要工作有:1、组织学习。我单位以《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学习与培训。2、法律宣传。在法律、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日活动中,配合有关科室开展宣传。3、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我单位在执法的过程中不断对各县(市、区)执法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县市区执法过程中证据不充分,行政处罚主体错误,案卷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化2020年森林公安专隶后,稽查队迅速担起全市林政执法重任,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一是规范案件管理。编制并引发了《渭南市林草资源稽查执法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市林草资源管理,促进林草资源安全健康发展,规范稽查执法程序。二是购置专项设备,提高执法水平。为了提高全市涉林案件的现场记录、现场调查、勘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支持下,全年购置无人机、图形工作站、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专项设备。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稽查队执法人员参加了相关培训和网络考试,取得执法资格,确保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合规、资格合法。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五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防范涉林违法犯罪合力,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三)森林资源举报和信访案件受理和督办工作取得新成绩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报道、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信息进行详细的登记受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督办处理,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起,做到调查处理件件有结果有答复,分别是:1、富平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问题。2、潼关县潼金公司505坑口和505一坑非法盗矿造成秦岭生态环境严重破坏问题。3、华州区柳枝镇巷子村村民王学兵反应滥伐林木问题4、中金黄金公司1016、1272坑口用房总面积无用地审批手续问题。5、华州区大明镇鱼池大队第九生产队存在乱砍乱伐问题。6、临渭区北堤防洪梁油槐镇东边与渭南交界发现330千伏输电线路下部分树木被截干问题。7、临渭区阳郭镇邢河村107省道(关中环线)发现道路边树木枝丫被修剪问题。(四)林业执法工作持续加强2022年我单位结合卫片执法、森林督察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坚持集中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对秦岭地区、桥山地区、生态脆弱的沙苑地区加大执法检查,提高林政执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全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起,其中结案4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正在办理的林政案件1起。4起结案的案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3起,毁坏林地案件1起,共查出违法使用林地、毁坏林地面积185.1,亩,处罚总金额139.1万余元。查处的案件分别是陕西鑫郎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案件、蒲城县顺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大荔县同州沙漠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渭南海之奕工程有限公司毁坏林地案件。(五)认真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积极的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全年主要有:1、完成绿廊项目7个标段检查验收工作;2、完成渭南市封山禁牧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封山禁牧调查摸底工作,推进封山禁牧工作高质量、高效能开展。联合商洛、西安、咸阳、铜川、延安签订《封山禁牧联防联控协议书》,有效遏制偷牧、串牧、游牧现象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发放封山禁牧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巩固封山禁牧工作取得的优良成果,确保封得住、禁得死、不反弹。3、积极的协助防火办在全市开展防火普查检查,按时完成外业调查数据审核上报工作。4、协助湿地处开展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排查工作。与此同时,完成了春季义务植树工作;完成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西华街包联路段开展卫生保洁、门店宣传、自愿者交通值勤等工作;抽调1名同志到绿廊建设办公室参与工作;抽调1名同志参与秦岭及乔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二、取得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林政案件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全市共发现、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63起,行政处罚62人次,查处率100%。案件类型主要涉及滥伐林木案件9起,毁坏林木、林地4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8起,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案件8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2起,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4起,违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规15起,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1起,其他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2起。2022年全市案件发现总量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3起。恢复林地1.7249公顷,没收木材1.42立方米,没收幼树幼苗700株,补种树木884株。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022年我单位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经过秦岭、乔山近年生态环境治理,林业行政案件的发生率大幅度下降,目前发生的林政案件多以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居多,如公路建设、垃圾填埋场、水库等设施建设,给林政案件的执法、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缺乏年轻干部和后备力量。今后:1、我们会加强林地管理和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办理林地审批手续。2、加强与人事部门的沟通,争取高技术人才引进、大学生招聘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3、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林业外业调查知识水平,加强Arcgis技术及无人机技术在林业案件办理中的应用,争取使得单位业务干部1-2名同志能够熟练掌握无人机航拍技术。4、主动出击,以森林督查为契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林业行政案件评查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3年,我单位将继续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作风大提升”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顺思路,突出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夯实责任,勇于担当,奋斗“十四五”,尽心尽力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制度、工作落实落细,努力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