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志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文化市场管理提供服务。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文化稽查人员和经营者进行岗位培训。 | |
住所 | 志丹县文化中心五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安 | |
开办资金 | 12.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6万元 | 2.11万元 | |
网上名称 | 志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文旅局的领导下,大队紧紧围绕单位年度中心工作,全方位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有力推动了文化市场有序规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多措并举,常态化疫情防控针对全省新冠疫情反复出现规模性暴发及我县周边区县零星出现,大队加大全县文旅市场的疫情防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对文旅市场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要求。大队将疫情防控作为执法必检先查项目,重点检查场所“测温、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就绪等,全年大队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给予4家防疫不到位的网吧相适用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全县所有文旅市场等场所基本都能按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进行营业,经营状态井然有序。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守法经营环境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大队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坚持自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电影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阵地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电脑、LED屏显等方式投放普法宣传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利用节假日上街开展普法宣传2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重点了宣讲文旅市场法律法规、意识形态安全及疫情防控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22年,全县有文旅经营单位48家,从业人员近300人。其中:网吧6家,书店14家,歌舞娱乐场所2家,文艺表演团体8家,电影院1家,旅行社1家、旅行社营业部2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14家。全面提升我县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全年出动检查1452人次,检查484家次,责令整改8家次,立案8件,警告7家次,停业整顿1家次,罚款9000元;其中“双随机”抽查72次,出动执法人员834人次,检查278家次,责令整改1家次,警告1家次。(一)重点检查网吧防疫情况,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违法行为。采取明查与暗访、随机抽查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网吧双码核验、场所消杀等常态疫情防控检查,强化约束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使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全年共出动出动检查681人次,检查227家次,其中责令现场整改8家次,案件办结8件,警告7家次,停业整顿1家次,罚款9000元。全县网吧经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二)加强对影院、歌舞娱乐等场所检查力度。全县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严格按照防控指南,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场所消杀工作。同时大队加大对影院、歌舞娱乐场所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查处娱乐场提供禁播有害歌曲及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等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检查477人次,检查娱乐场所159家次,责令现场整改1家次。(三)打击出售非法、盗版图书行为,净化出版物市场。坚持常抓不懈反复清查,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及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人次,检查书店92家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大部分出版物经营单位都能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对于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书店,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以封堵和查缴政治性、涉疆等宗教性有害出版物,扫除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报刊书籍,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为主线,为维护全县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安定和文化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一是对照《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查堵目录》,坚决查缴诽谤、诋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制造政治谣言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二是开展“护苗”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检查88人次,检查书店32家次,全面规范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经营秩序,深入清查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校园霸凌、自杀自残的小说、音频、动漫等非法出版物。三是为遏制非法宗教出版物渗透蔓延,抵制外基教渗透。大队开展对涉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书店、打字复印店、快递公司等场所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印刷、发行、邮寄涉宗教类出版物及非法宣传册等。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经营场所38家次。我县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销售、印刷、邮寄非法宗教出版物等活动。(五)为认真吸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加强辖区文旅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摸底排查房屋安全隐患。通过地毯式摸排,全县文旅经营场所存在改扩建房屋1处,已报县城建局备案。(六)开展打击整治文旅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及以旅行社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大队通过悬挂标语、室外滚屏宣传、电脑屏显等加强阵地宣传,深入市场开展现场宣传动员235人次,悬挂横幅11条,提高市民知晓率。同时加大线索走访摸排,督促检查文旅场所78家次,未发现涉及养老诈骗问题相关有效线索。这一年来,我大队在文旅市场监管工作中,齐心协力,克难奋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总结经验教训,主动查找不足和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确保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11月10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