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中学路原住院部后院 | |
法定代表人 | 杨钰菲 | |
开办资金 | 22.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6万元 | 31.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办理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效率。1.完善学习制度,坚排每周抽时间进行业务学习,组织学习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2.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参加省、市环境监测站组织的业务培训,共参加了汉中市基层监管人员暨环境检测机构检验技能培训班、省认证认可协会组织的内审员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等培训学习。(二)开展业务工作情况。1.全面完成地表水、噪声等常规监测工作任务。我站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完成了嘉陵江干支流白水江、乐素河、金家河等共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任务;完成了金池院河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县域出入境流域甘肃入略阳境、略阳入宁强境、东渡河、八渡河重金属风险防控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水环境安全。此外,还完成了全县城区大气降水、降尘常规监测以及空气自动站日常维护及数据统计任务;完成了火车站、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略钢污水处理厂以南、县文化广电图书大厦四个测点24小时连续环境功能区噪声;完成了县城城区27个网格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及电厂路、中学路、象山路、车站路、嘉陵路、狮凤路、钢厂路、灵岩路8条城市主要道路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完成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中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监测任务;完成了8户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废水、2户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废气及县城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国控污染源每季度在线比对监测;完成我县稻渔综合种养水质监测。共取得有效监测数据15696个。通过全体监测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常规监测工作并没有因为疫情受到影响,全部按时按点顺利完成。2.积极配合环境执法大队完成了7次水污染投诉、7次噪声污染投诉调查监测,取得有效监测数据116个。在监测过程中,认真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加强监测项目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分析过程规范、有效,及时向执法大队报告监测结果,为略阳县辖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监测技术保障。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进一步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排放状况,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关于印发2022年略阳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站对县境内日处理20T以上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核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并对出水水质进行取样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水温、pH,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数据参考,监测结果严格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排放限值实施监督。4.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惩治人为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工作方案的函》要求,略阳县环境监测站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对辖区内一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两座省控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按照“一站一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抽查,实行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异常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安全保障措施,强化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及周边环境管理,按照“十不准”、“十严禁”要求,坚决取缔影响、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正常运行的设施设备,杜绝人为干扰和改变监测采样环境行为。我站按照国省控空气站不少于2次/每周、国省控水站不少于2次/每月频率的要求,对辖区站点开展全覆盖例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并现场拍照留存。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排查上报,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保障站点持续稳定运行。5.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关于印发2022年略阳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站对县域内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的17家企业进行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及专项检查。这17家企业涉及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磷肥制造、铅锌冶炼、水泥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卫生管理、中医医院、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检查发现,我县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较为规范,不存在拒不开展或故意漏项缺项等问题。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持续强化“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的理念。环境监测站在及时完成对水、噪声、气等项目的多点位例行监测任务外,着眼于略阳县环保大局,及时高效地完成服务环境管理与监督的其他工作,为略阳县政府决策等提供了大量准确可靠的监测依据,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2.完善能力建设。为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加快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加强两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两座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并出色完成数据联网报送。不断更新监测仪器设备,设施环境不断改善,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3.积极配合环境执法大队处理14次污染企业的污染调查、污染投诉监测(大队委托投诉监测:噪声7次,水7次),为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1)监测办公、业务用房目前为租赁原县医院老住院部的办公楼,面积为610平米,达不到国家重点县站业务场所不低于800平米的要求;受原住房结构的限制,部分化验室达不到通风排气的要求,同时租赁县商业总公司、略阳县铁路中医院楼顶房屋作为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用房,由于受到工作场地限制,硬件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实验室环境相关要求,日常的监测业务的开展也受到这些条件的影响和制约。(2)业务经费严重不足,缺乏常用仪器装备。我县工业企业相对较多,山大沟深,污染源分布点多、面广,业务工作量大,常规及监督性监测频次较高,日常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费用也相对较大。经费的不足,直接导致监测仪器设备购置、检定、维修、维护等工作相对滞后。近两年国家先后给我县配备了部分监测仪器,提高了监测能力,但一些常用的监测仪器由于使用频率高,已出现严重老化现象,影响监测质量。新增项目拓展进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测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3)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严重不足,具体表现在业务能力有限,需要加强,急需开展新项目、及配置一些必备的监测仪器并培训相关的检测人员。2.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省、市质监部门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和精心指导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向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申请扩大业务用房面积,力争达到国家要求的环境监测重点站不低于800平米的要求,为后一步监测业务的发展打好基础。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经费和仪器配备上的支持,为新增项目拓展做好准备。采取自学和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本部门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学习新的监测仪器使用方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按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做好标准化建站基础工作,继续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提高监测队伍整体素质。2.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各项监测工作任务顺利完成。3.按照《2023年略阳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县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质量监测,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工作,做好污染源执法监测,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4.按照“采测分离”的要求,配合市监测中心站做好县域内地表水1个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的水质采样及水温、pH、溶解氧、浊度、电导率五个现场监测项目的监测。5.对承担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三方公司开展监督检查。6.继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和“争先创优”竞赛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努力推动环境监测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