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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3-04-19 10:13
单位名称 延安市水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执法监督保障。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及水资源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保护水利、水保等工程设施;水事活动监督检查、秩序维护;对违反水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采取其它行政措施。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水务大厦九楼
法定代表人 高凤奇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08万元 8.14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水行政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市水务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开展情况(一)水行政执法方面一是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举办全市河长制暨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对市县区1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组织市直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进行了《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笔试考评。组织51名新选拔人员参加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多措并举,锤炼内功,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水利执法体系逐步规范完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市水务局对局直各单位行政执法权限重新委托并报司法部门审查备案,重新申办了行政处罚罚没证,重新梳理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并录入延安社会信用体系网。重新核定市级水行政执法人员,取消执法资格77人,考录补充人员51名。全国水行政执法直报系统、陕西省河长信息系统、陕西省政务服务中控平台、延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智慧延安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延安社会信用管理平台等7大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市县填报工作终端完整接入。我市水利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新阶段。三是水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扎实开展水利行业依法治理、依法决策、案卷评查等工作,全面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按照中省要求,组织开展执法领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事矛盾纠纷4起。在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考核评估中,位列有支队部门的第二名。制定印发《延安市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首次实现全市水利行业法律文书的规范统一。在全省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征集中,由我局选送的黄龙县“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工程弃渣场未批先建案”成功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并在全省水行政执法培训会上做了分享交流。四是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拓展延伸。今年以来,我局与市检察院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建立了常态化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和联络对接机制,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水行政执法多部门多手段联合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二)河湖长制工作方面一是河湖管护新格局全面形成。根据我市人事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11名市级河湖长、25个成员单位、4名河长办负责人。同步更新标准化市级河长公示牌45块,建立市级河长信息化会商指挥平台。各县(市、区)调整明确县级河湖长159名、乡镇级河湖长806名,村级河湖长1381名,聘请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116名。各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全年巡河18.68万人次,调研督导河湖管护,问诊把脉河湖健康,推动解决河湖问题4745个。同时,制定印发工作要点,分解下达“三张清单”,细化压实各级河湖长、各县(市、区)、各部门目标任务,河长制组织、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推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护新格局全面形成。二是市、县总河湖长令第一号发布实施。9月份,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赵刚签署发布了延安市2022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通过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夯实河湖管护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加快创建健康美丽幸福河湖等“六大行动”,全面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加快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先后发布了县级总河湖长令,细化举措、夯实责任,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河湖长制基础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夯基固本,抓实抓快河长制各项基础工作,在全省率先发布了延河、北洛河、王瑶水库等市级10河2库“一河(湖)一策”方案。云岩河南泥湾段示范河湖创建通过省级评估,进入全省首届“示范河湖”命名公示。235条河流划界成果通过省级复核,上报水利部审定,65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全部完成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葫芦河健康河湖评价(试点)成果通过省市专家技术审查。我市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基础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四是按月考核通报持续发挥作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河湖长制工作“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连续不间断通报58期,并结合水利中心工作,不断优化调整考核指标,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等纳入通报范畴,考核结果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和各市级河湖长,抄送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提高了河湖长制的社会关注程度,提升了各类问题的解决效率,加大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今年以来,共通报问题21类433个,市委、市政府赵刚、严汉平、张强等领导先后批示批办9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跟踪督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批办督办162次。按月通报制度的严格执行,在争取高位支持、跟进工作进度、倒逼责任落实、指导县区业务、推动重点工作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二、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水事案件查处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市全年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等187份,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9起,罚款107.2万元,依法征缴规费211.13万元。市上直接立案查处了南川河国胜花园违建桥梁案、安塞沿河湾延能热电联产项目侵占河道案;宝塔、黄龙、富县、吴起等县区,依法查处了葛洲坝集团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水土流失案、华龙煤业违法取水案、宁石高速公路违法倾倒弃渣案、华恒煤业煤矸石再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案、广东腾越公司违法取水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案件涉及防汛安全、河道监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工程保护等多方面,行政处罚处理包括强制拆除、恢复原状、罚款等多种类,全市水行政执法的力度、范围、数量、质量、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二是河湖水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切实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深入开展碍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水利部反馈的2008个卫片问题进行逐一核查、精准确认和依法整改,列入中省台账的80个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号。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排查水域岸线2144.45公里,下达督办函、预警函、提醒函73份,整治河道“四乱”问题792个,清理河道弃渣垃圾6397.7吨,拆除河道违建9538平方米,整理河道管控边界296.45公里,恢复河道原貌65.78万平方米。宝塔区南川河国胜花园违建桥梁等一批影响重大、久拖未决的河湖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在新一届局党委精心策划和领导下,充分利用主汛期前5、6、7三个月河道整治的有利时机,在全市组织开展“守护碧水清流,复苏河湖生态”百日攻坚清河大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被省河长办以《工作简报》和“陕西河长”公众号在全省宣传推广。同时,全面完成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陕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河湖“清漂”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了市政府安排部署的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13个市控断面全部达到或超过Ⅲ类水质,连续8个月实现全域达标。三、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河湖“四乱”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二是水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执法力度不够,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案不报等现象依然存在。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打算。一是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河湖长“管、治、护”责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重点河流和乡村河道“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抓实抓硬措施落实,“清”“管”并举,着力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二是坚持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冬春水污染防治安排部署和常态化工作要求,通过河长牵头抓总,部门协同发力,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深入开展河道“四乱三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改善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全市主要河流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全面加快示范河湖创建工作。以云岩河南泥湾段等为示范样板,紧扣标准,优化方案,加大投资,加强督导,加快推进全市17条河流、17个乡镇示范河湖、乡镇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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