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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资源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4-19 09:19
单位名称 延安市水资源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和发展水资源提供服务。水资源保护;河流、水库水质监督管理;水域纳污能力审定;水资源费征收;计划用水和管理。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北关文化沟2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宏胜
开办资金 1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46万元 34.6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践行“四水四定”原则,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深入推进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安全利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总结汇报如下:开展工作情况,全面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一)加强法规宣传,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及时印发了宣传方案,市县区水务部门克服疫情影响,积极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共设立宣传点34个,制作宣传展板67块,270余人次参与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78条、发放纸杯、抽纸、手提袋、毛巾、雨伞等宣传物品12000余份,在《延安日报》专版刊登了水法规知识,在延安电视台、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水务大厦等集中办公场地,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节水宣传短片及公益广告500余次,增强了广大市民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的强烈意识。(二)合理配置调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根据省水利厅分配我市“十四五”期间年度用水总量3.8亿m³控制指标,结合各县区产业规划和上年度实际用水情况,联合市发改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三)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总体部署和要求,夯实县区责任,在核查登记、整改提升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回头看”,重点针对取水口标识牌、计量监测设施加大整改,同时对全市41座水库、11处万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全面调查。市本级和黄龙、洛川等4县共争取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费100多万元,实施安装取水口标识牌2050块,吴起县争取县级财政资金200多万元,全面安装取水口计量设施,志丹县协调石油企业配套完善计量设施。(四)从严从实从细,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涉水管理薄弱环节,紧盯石油、煤炭、能源化工、园区、电力等工业企业,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工业企业取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排查出44个小型企业及生活等方面无证违规取水问题,并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先后对大唐延安热电厂、延炼、延能化等11个市管用水户开展了计划用水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杜绝超许可、超计划等问题发生。加强与南沟门水库的联系,保证了省控北洛河交口河断面最小流量3立方米/秒控制指标,全年保证率为95%以上,按期上报渭河支流北洛河流域用水统计,对全市12处运行的电站生态保证流量开展了现场核查督查,完成了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6家小水电站和3家石油企业无证取水行政处罚、限期办证整改工作,并及上报销号相关举证资料,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取用水管理秩序。(五)积极协调配合,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费改税征管模式,准确核定用水量是水利部门的职责,也是足额征水资源税的前提和基础工作。今年4月份主动联系税务部门,召开水资源税联席会议,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规范了联合监管机制、增强了协调配合。各县区能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制度,推进超许可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依法足额征缴水资源税,提高各类用水户节水意识,有效提升用水效率,全市2022年前三季度水资源税征缴入库约9600万元。(六)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按照市政府批示要求,2022年1月10前,按期上报了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报告及举证相关资料,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和完善措施,迎接省上的考核和抽查工作任务。3月份向各县区印发了延安市2021年度和“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优化指标设置和考核方法,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县区2021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考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考核结果,并以“一县一单位”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市在全省2021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取得了位列第一名次。(七)尽职尽责尽力,全力完成包扶包抓各项工作。今年先后3次到宝塔区冯庄乡李庄村包扶村开展调研,与冯庄乡政府分管领导、李庄村领导干部召开座谈会,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有效衔接,制定了巩固产业基础改造100座大棚为重点帮扶计划。积极配合区人大,共同争取李庄村大棚提升改造项目资金600万元,目前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12月低建成。协调水毁资金10万元,修复大棚节水设施,积极申报省级水利发展资金60万元,改造大棚节水灌溉。中秋节到村入户走访,看望老党员和脱贫巩固户,并送去价值2000多元的米面油慰问口,同时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派驻干部人身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关怀。截至目前包扶村种棚户人均收入1.6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00元。按照主管局安排,全面完成了包抓延川县农村饮水安全、河长制湖长制、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先后10多次到县上开展汛前检查、安全饮水排查、重点工程进度督导,有力促进了包抓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包抓工作任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我市水资源总量少、人均占有量小且时空分布不均,后续开发利用难度更大,多数县城供水水源单一,难以做到双水源、多水源保障。二是用水效率提升压力大。三是区域地下水资源超负荷承载。四是再生水源利用率极低。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2023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践行“四水四定”原则,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6%、2.5%,以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注重实效,加大水法规政策宣传。在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采取集中设点、宣传牌匾、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水形势、水法规,从而形成全市上下自觉珍惜、节约、保护水资源和自觉遵守水法规意识,增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责任意识。(二)多措并举,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实践行“四水四定”原则,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联系,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企业,不予批准新增取水,严格建设项目用水定额审批管理,确保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之内。(三)加大力度,全面规范计划用水管理。对全市取用水量在50000立方以上的用水户,全面执行按年度、月份下达用水计划,下达率为100%,从严规范计划用水管理,促进重点企业节约用,提高用水效率,确保省考指标全面完成。(四)加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取用水行为。紧盯全市工来企业、资源开采等重点取用水户,常态化开展超许可、超计划用水监督检查,检查率不少于50%。同时加大对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洗车、洗浴、宾馆、餐饮等自备水源井的监管,严厉打打击和集中爆光非法取用水行为,规范取用水行为。(五)加强考核,全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按照“用好天上水、节约生活水、抓好循环水、鼓励用中水”的水资源配置原则,指导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取用再生水替换新鲜水,最大限度利用矿坑疏干水、原油脱出水、中水、蒸气凝结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确保全市2023年非常规水利用量最低520万方指标任务,重点企业水的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六)加强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化指标设置和考核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政保护水资源的主体责任、各级河长管河护水的职责和作用,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以“一县一单”形式向各县区政府反馈考核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七)严格标准,全面完成日常业务工作。委托第三方编制2022公报年报;完成全市供用水量年报;按期下达2023年度计划用水;按月上报渭河支流北洛河流域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加强省控北洛河交口河断面最小流量3立方米/秒调度,确保全年保证率为95%以上;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管理;依法核定用水量,足额征收水资源税。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