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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3-04-18 16:07
单位名称 延安市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大众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工程卫生监督;信息收集及报告;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业务培训。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公园对面
法定代表人 董春生
开办资金 4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卫生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94万元 1560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公益 从业人数  4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延安市卫健委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突出重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针对不同时期来势汹汹的疫情,我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血站、集中医学隔离点、核酸采样点及医疗垃圾、两站一场、旅游景点、学校、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加大疫情防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问题,筑牢了疫情防控屏障。2022年,累计深入宝塔区重点场所监督检查300多次,市直学校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先后选派6名同志脱离原岗驻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二)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持续加强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营造氛围,线下发力提升,持续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一是以“圣地卫监”微信公众号为平台,紧抓法制宣传关键时机,先后推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安全宣传周等6次23期法制主题知识宣传。在“圣地卫监”微信公众号开设“防疫小知识”栏目、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卫监科普小课堂”结合各科室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推出四期“以案释法”,对《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科普。加强了与《延安日报》的联系沟通,不断开拓卫生健康法制宣传路径。二是认真梳理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走进延安新闻综合广播,参加《延河热线》、《今日聚焦》栏目直播,通过广播和延安市民进行深入交流,解答群众疑难,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了卫生监督影响力。(三)认真履职,稽查工作稳步推进1、开展上半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抽调全市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专家组,深入各县区查问题、授经验,圆满完成了我市2022年上半年的督导稽查任务。2、全面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2022年我所完成国抽双随机单位共计37户,监督完成率为100%,任务完成率为100%。3、优化2022年度案卷评查方式。组织洛川和宝塔区卫生监督机构就上报的18例案卷进行了交流评查,稽查科、分管领导及业务能手联合再评查,从案件规范、新颖、优质等多角度筛选出3例上报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四)严格执法,推动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1、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监督工作持续深入。2022年,全市累计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241户次,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52起(一般25起,简易27起),罚款27.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324.3元,公开曝光案件8起,受理投诉举报12起,按程序上报黑诊所黑医师2起,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一是持续发力整治医疗乱象。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23户次,行政处罚16户次,罚款6.65万元。二是开展医疗机构视力矫正诊疗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医疗机构41家,非医疗机构75家,对子长市5家非医疗机构宣传视力矫正行为进行责令改正。三是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累计监督检查生活美容及医疗美容机构479户次,查处案件12起。狠抓消毒产品监管。累计监督检查涉及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3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4份,对违规使用过期抗(抑)菌制剂(消毒凝胶)、不落实采购索证等进行行政处罚16家,罚款人民币19400元。按时完成10份抗(抑)菌剂样品抽检送样工作。2、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用人单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监督检查、延安市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治理,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长庆采油一厂、延长油田采气一厂建设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和放射诊疗场所的管理措施。二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组织开展了2例职业病诊断鉴定,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5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和竣工验收,为广大患者和医务工作者守好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的底线。三是创新实施职业卫生监管模式。大力推动职业卫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对子长市、延长县全面落实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信用分类监督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指导,有力推动了我市职业卫生监管方式的创新。四是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监督检查452户次,办理简易程序案件71起,普通程序案件19起,罚款62.2万元。3、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为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着力解决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监管薄弱、卫生安全隐患大的问题,积极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接,对全市12家酒店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专项抽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人员120人次,检查监督从业单位22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5份,监督覆盖率100%,其中,查办简易程序案件19起,一般程序4起,现已结案1起,罚款12550元。二是持续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强化对各用水单位的执法监督,严格要求供管水单位按照国家标准(GB5749-2006)供水。全年共制作现场笔录和监督意见书56份,监督覆盖率达100%。开展了市区水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末梢水点位中有6个点位的菌落总数不达标,为此,对延安市水务环保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要求该单位对所有点位水质进行重新采样及检测,经追踪监督,检测结果已达标。三是有序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截至11月中旬,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覆盖率为100%;办理案件简易程序10起(罚款合计2000元),一般程序2起(罚款3000元,目前正在执行中)。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和多媒体产品现场卫生检测工作,分别对城、乡10所公、民办中小学校30间教室照明灯具和多媒体产品开展现场卫生学检测。参加延安市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对甘泉、富县、洛川三县区公民办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学校卫生常规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全市共有协管机构178个,协管员361人,需巡查单位3357个。为提升协管工作水平,多次组织指导协管人员进行自身建设及培训,并督促各县区管理员完成目标任务。截至11月底,已巡查单位数达到7535户次,及时处理异常反馈79个单位,信息线索上报率达到100%。二、存在问题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亟需解决。目前全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构未列入行政执法单位,公务经费未按照行政执法单位预算,也没有专项执法经费预算,经费无法保障,执法监督困难较大。二是卫生监督信息化设备亟需更新。我所于2015年配备了一批现场执法终端,包括现场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和手持机,经过多年的运行,设备运行速度过慢、老化、故障多,严重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已不能满足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需求。三是卫生监督检测职责亟需厘清。根据相关规定,国抽专项抽检、“双随机”抽检、水质抽检应由市疾控中心或者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监督部门负责执法监督,疾控部门负责采样检测,将检测结果报至监督部门。但多年来疾控中心因无检测经费拖而不检,受委托履行监督职能的监督所也因缺乏经费无法聘用第三方检测,直接导致推诿扯皮、贻误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工作。三、整改措施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体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统领,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执法模式改革,调整优化内部科室职能,继续实施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交叉执法,打造易操作、可持续、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新模式;严格执法,高压整治,继续以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为重点,做好精准监督,切实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成效;全力护航各项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积极发挥卫生监督职能,筑牢公共卫生防线,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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