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志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 |
住所 | 延安市志丹县迎宾大道环保监测监察科技综合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峰 | |
开办资金 | 11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9.56万元 | 17.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志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队在市、县生态环境局和市执法支队的支持与指导下,按照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确定的目标及要求,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队伍建设。我队始终以建立一支政治成熟、作风扎实、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文明、服务高效、勤政廉洁的环保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监察能力建设。执法大队邀请市支队的专业人员指导我单位执法人员开展了2022年执法练兵安排部署暨案卷质量提升培训。二是狠抓业务学习。每周五由执法人员组织学习相关环保内容,重点学习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大大提高了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狠抓环境执法工作,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一)加强环境监察巡查,坚决做好重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环境执法工作要求,一年来,我队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1.油气生态环境大整治工作。主要从加快油气开发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油气开发区大气环境治理,狠抓油气开发井场清洁整治,严格固体废物处置监管,深化油气开发区生态环境治理,目前辖区内油气井场总数4255,累计建成清洁井场总数4241,建成率99.6%,11个废弃井场,已完成整改。2.“三公开一上传”专项整治。即按照厂外明渠亮牌公开,厂内支管支渠溯源清零公布,产污治污环节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公示,运污车辆信息起止点有效上传的日常监管思路对辖区内16家涉水涉危企业下达整治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完成“三公开一上传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变相偷排、技术偷排、夜间偷排和人为暗排的问题,目前16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3.污油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对油气开采、输送应急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泥及含油沾染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进行全面专项整治,集中对污油泥产生单位、处置企业以往非法倾倒、掩埋的污油泥和尾渣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整治,各采油企业产生的污油泥均转移至有资质的油泥处置企业进行处置,截止11月底共产生污油泥72273.26吨,转移处置污油泥68250.99吨,其中累计清理历史污油泥4095吨。危废处置企业(志丹县巨森节能减排有限公司)目前提标改造工程正在组织验收。4月至5月,我局执法人员开展了零星固废专项整治工作,6月我单位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重点针对危废企业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开展保护专项行动。我队按照分片区的管理模式,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对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深入王窑水库上游杏子河流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并召集杏子河流域内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相关作业区负责人举行工作推进会,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做到位。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条例,持续抓好油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8家涉水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企业生产废水均同层回注或综合利用,未发现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检查,在准保护区内,发现有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存在水源地污染安全隐患,当场督促整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发现志丹县污水处理厂进未建双回路供电系统问题,主管单位城管局正在协调电力部门,尽快恢复污水厂双回路供电系统。3.大气污染环保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工业炉窑进行检查,我县属于淘汰类工业炉窑企业已全部淘汰;对长庆油田第四净化厂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监管;联合县城管局、交警支队、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扬尘管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对3家物料堆场覆盖不全、扬尘管控不到位等违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立案查处;联合交通部门加强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提升依法治污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4.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大队每周对我县5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医疗废物规范贮存,均转移至延安盛源公司进行处理,台账记录规范,转移联单齐全。截止11月底共产生医疗废物86245.35千克,其中感染性废物59481.09千克,损伤性废物26008.01千克,病理性废物553.23千克,化学性废物203.2千克。5.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查出问题进行督察检查,5月份组织各持证企业召开排污许可证培训会议,对各排污单位进行了相关证后监管指导培训,督促3家未及时提交执行报告的企业完成整改。6.双随机执法检查。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单两库”,将“双随机”工作穿插于平时的专项执法检查中,实行动态管理和随机抽查保密制度,对四个季度随机抽取的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32家一般污染源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形成笔录126条,形成了较好的环境守法氛围。2022年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994人次,检查企业328次,形成执法检查笔录460份,其中立案查处21起,处罚款122.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其中开展非现场检查90次,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2起,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执法检查12次,打击1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犯罪行为。(三)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县主要河道共有三条,分别为北洛河(82.4公里)、周河(57公里)、杏子河(46公里),2022年前半年,大队组织12名执法人员分为4个小组,经历时15日徒步对三条河道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排口164个。对其中不达标的24个排口,向所在镇办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已完成整改16个。二是开展废弃井场专项整治。联合县检察院、安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多辖区各油气开发企业废弃井场和选油站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目前辖区内有废弃井场整治11个,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三是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河长制包片包段制度,在全县范围开展治污大行动。对采砂场、修理厂、废品厂、洗车场严格执法检查,严查废水乱排现象。按照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污染治理要求,对存在污染问题的养殖场落实了防污措施。(四)重视环境信访处理,维护社会和谐。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一年来,大队充分发挥“12369”、“12345”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重视对信访案件的梳理和总结,分析信访的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以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22年以来大队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共25件,其中有舆情6件,电话投诉举报6件、“12345”6件、“12369”3件,来访1件,市局转办2件,县政府转办1件,大队全部进行了办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四)强化应急管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对节假日和汛期的环境监督管理,成立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油气管道、联合站、注水站、危险废物暂存点等运行情况,特别要求相关企业对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污染事故发生。目前为止共检查辖区内污染源单位68家次,共排查油气管道3600多公里,联合站、注水站19家,危险废物暂存点52个。三、存在的问题(一)部分油气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存在乱堆乱放危险废物现象。(二)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尤其是现场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执法装备严重不足。车辆少、车况差,现场执法取证设备严重缺失。(四)工作量大、面宽、人员严重不足,给正常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四、下年度工作思路及安排(一)进一步加强对油气生态环境、“三公开一上传”等重点工作的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辖区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县环境安全。(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信访、环境污染投诉案件处理力度,确保不因环境纠纷而引发群体事件,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