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延安市>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4-18 14:57
单位名称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管理和服务。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受住建局委托:房屋及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行政执法等。
住所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2楼
法定代表人 贺凡
开办资金 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22万元 7.0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招标办业务工作报告如下: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完成市直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2022年,市直房建市政项目交易63项,交易额13.88亿(其中(施工41项,交易额136933.8万元;监理15项,交易额1364.45万元;勘察1项,交易额53.75万元;设计4项,交易额449.8万元;营销1项;造价控制1项)。(二)完成市直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2022年共办理市直房建市政项目招标备案44项,中标备案63项,备案率100%。(三)认真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房建市政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自查市直项目38个,督查县(市、区)项目40个,下发执法建议书8份。对市直建设单位未履行建设程序,违法发包的1个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款壹拾叁万元;对县(市、区)项目实施虚假招标的2家招标代理企业通报批评,记不良一次,暂停执业半年。二是加强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管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检查,按40%的比例抽查招标代理企业3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全市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富县建设项目中串通投标的2家企业,由富县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罚款壹拾万柒千元。三是强化评标专家及招标代理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一是持续开展评标专家及招标代理人员“一标一评”动态考核,共收到专家考核表304份、招标代理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表104份。对动态考核不合格的8位评审专家做出暂停3个月评标资格的处理;二是开展代理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累计登记企业114家,免费办理代理人员执业手册360余本。五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印发了《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备案中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部拟派人员注册信息及社保缴纳证明,同时提供投标企业及拟派人员信息查询截图,从源头上遏制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六是完成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招投标资料是招投标活动全部操作过程的真实记载和招投标行为合法性的书面证据资料,我办始终把该项工作做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2022年整理2000余卷。二、社会经济效益1、全面实施电子化招投标。一是招标人在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制作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使用CA电子锁报名、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开标现场签到和解密;二是利用电子清标系统,打击围标、串标。招投标电子清标系统对投标企业的电子标书围标、串标现象给予自动识别或提示,再由专家对该现象给予鉴别和判断,进一步提高评标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开展跨省线上异地评标。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有效破解了“熟面孔”“老关系”“围标串标”等招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四是利用大数据对只投标不中标、多次通过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投标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三、存在的问题1.电子化招投标服务模板部分缺失,评标系统功能有待完善。2.招投标标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违法分包、转包依然存在。四、整改措施1、持续开展电子化招投标,进一步完善平台系统功能。2.认真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每年一次的全市招投标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采用“两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规范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3.持续开展电子化招投标,进一步完善平台系统功能。4.加强稽查工作,对标前项目进行踏勘,对中标项目实施标后动态管理,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5.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