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来,我单位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严格按照等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具体工作。(一)参保情况。2022年全区新参保658人,参保缴费48902人,缴费金额1778.3745万元。基金收入情况。2022年基金收入共计91,807,345.32元,其中:2022年个人缴费收入19,301,200.00元,2022年基础养老金补贴61,532,060.52元,个人缴费财政补贴2,596,382.50元,丧葬抚恤补助收入1,018,200.00元,委托投资收益147,235.13元,利息收入6,761,910.23元,转移收入384,103.58元,其他收入66,253.36元。基金支出及结余情况。基金支出共计80,144,396.07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63,912,622.38元,个人账户金支出3,468,316.81元,丧葬补助金支出1,030,200.00元,转移支出11,693,436.88元,其他支出39,820.00元。年终累计结余206,790,774.91元。(二)2022年1-12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情况。按照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0年7月起按月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发放养老保险补贴400元。2022年1-12月秦都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领取158663人/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累计领取金额6797.37万元。(三)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避免疫情管控、隔离等因素造成工作不畅,中心坚持“统筹兼顾、错岗安排”原则,合理安排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确保相关待遇发放人员到岗,做到疫情防控和待遇发放两不误。(四)城居保政策入万户,惠民政策暖人心。5月份是秦都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集中宣传月。我们深入马庄、马泉、渭滨、古渡、双照、陈杨等街办,村、社区人口居住密集的广场或流动人口较多的场地组织实施,设立了宣传点,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礼品,面对面为群众送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续费意识,引导鼓励群众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宣传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重度残疾、面部识别效果差、行动不便的老人还未做生存认证,我中心主任带领业务工作人员入户宣传,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帮助特殊人群做好认证工作。此次宣传月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单4万余份,宣传礼品水杯、抽纸等5万余份。走出去到群众家门口的宣传方式取得了很好成效,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五)切实加强社保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一是畅通渠道、防范风险。设立了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箱,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全面收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二是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和各类会议、业务培训等,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和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工作人员思想防线。三是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今年成立工作专班,明晰责任分工,完善风控体系,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岗位工作制度。建立待遇领取人员常态化资格确认机制,健全核查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联网信息比对,梳理风险点,筑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护墙”。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制度,预防养老待遇违规重复领取、多领、冒领的情况发生,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资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风险数据稽核工作的通知》(咸城乡养老发〔2022〕16号)要求,系统下发风险数据逐条逐人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数据。对农民失地补贴和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及发放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日常核查,对同一账号办理相同的业务高风险进行不定期排查,并对核查和抽查结果做好相关记录。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规定时间进行回查,避免了出现纰漏和差错。(六)加强内控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社会保险经办内控管理,严格落实岗位权限管理,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按照工作需要,我中心今年进行两轮轮岗,既保证业务需要,又保证岗位需要,共调整8人岗位。通过调整,优化各科室人员配置,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的同时,为经办人员多岗位、多业务锻炼提供平台,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推动我区社会保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增强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使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为确保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夯实了基础。中心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将内部控制贯穿于社会保险全过程,全面规范各项业务行为,使各方面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形成一个互相补充、互相协调的内部控制体系。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行为。二是设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内控稽核监督岗位,形成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努力提高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继续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自助认证,各街办以村(社区)为单位下载下发年检人员名单,通知领取待遇群众通过手机自助认证,引导群众足不出户完成资格认证。坚持比对制度,遏制多重领取现象。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筛选,有效遏制了区内多重领取养老金现象。(七)严格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办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留存、立卷、归档和保管规定,做到建档有规定、调档有制度。努力做到“保障一生,记录一生,服务一生”,我中心已实现档案3A级管理标准,在此基础上,为实现中心档案电子信息化管理,中心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整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效果的服务。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街办、村(社区)经办人员少,变动频繁,工作任务量大,同时兼顾多个岗位多项工作内容,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导致群众经常来区级经办中心咨询业务,造成区级经办中心工作压力过大。针对存在问题,一是我们将加强与街办沟通协调,明确村(社区)专职经办人员,确保人员力量。二是强化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各级经办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政策等内容的学习,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升各级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2023年工作计划我中心将切实做好广大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经办服务满意度。继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和续保率,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保障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晚年生活。一是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李强总理在日前提出在适当时候稳妥推出延迟退休政策。延迟退休成为网络舆论的热点和焦点,造成部分群众跟风退保,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看得懂政策、算得清待遇、守得住保障”,确保秦都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质扩面,努力在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方面争先进位。二是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中心结合各项业务,将不断制订完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推进档案电子化管理进程,逐阶段向档案部门移交纸质档案,既要解决快速查阅档案问题,又要从根本上解决档案存储空间不足问题。三是结合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及“提升年”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对照,全面排查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边查边改,补短板、防隐患,确保基金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