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永寿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解等。 | |
住所 | 永寿县西街北段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瑞涛 | |
开办资金 | 9.4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永寿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71万元 | 10.9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永寿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中心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收益分配、预测统计等重点工作,结合“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全体同志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县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工作完成情况(一)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各级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县6镇1办157个行政村的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已提交市级审核并通过。截止2021年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共登记资产总111667.98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029.05万元、非经营性资80639.94万元、登记资源性资产130.84万亩,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1万人。二是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加快变更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换证工作。全年完成法人变更换证96个村。反馈各镇办处理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复人员158个。同时,指导全县15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完成了赋码信息核对工作。三是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指导。6月底县委组织部举办了农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解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路和模式探讨、村集体经济发展成功案例分析等内容,采“送教下乡”的方式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培训人次400余人;9月份,联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培训会,邀请专业老师授课,对镇办分管领导及业务同志、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进行了为期2天的培训,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四是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为了进一步鼓励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激发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对村干部的奖励工作,9月底我们联合县审计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对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要求。五是建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二)科学认真开展农村经济收益分配预测统计工作。2022年全县第四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3713元,较上年的12816元增加897元,增长7%,完成市目标任务14100元的97.3%。其中:①家庭经营性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08468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7917元,占人均总收入的57.7%;②工资性收入预计达到6000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79元,占人均总收入的31.9%;③转移性收入预计达到1552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2元,占人均总收入的8.3%;④财产性收入预计达到388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3元,占人均总收入的2.1%。第一、二、、三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全市均排名5位。(三)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为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登记备案工作,截至目前,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10家,累计达到521家。今年申报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9家。二是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工作,今年共认定家庭农场19家,累计达到138家。申报省级家庭农场6家,申报市级家庭农场7家。(四)扎实推进多类项目建设。按照省市安排部署,2022年我们共承担三批各类项目建设任务,分别按照自主申请、实地考察、会议研究等程序有序开展。一是遴选《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确定了我县1家市级示范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项目资金共计36万元,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制定上报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2022年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确定我县3家省市级示范合作社和6家示范家庭农场,项目资金共计87万元,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制定上报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三是积极申报2022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通过镇办推荐、现场查验、会议研究等形式,确定15个村具体实施,每个村补助50万元,共750万元,目前通过镇办自验、县委组织部、财局、农业农村局三家联合进行抽验,目前项目已全面竣工,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先后分3批下拨资金750万元。同时研究制定了《永寿县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上报省市。(五)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为了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性纠纷仲裁工作,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进行了宣传,制作宣传横幅7条,宣传版面1个,共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并通过村组广播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查仲裁法》等政策,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6月份开庭仲裁了常宁镇穆家、新华、果纳三村与永寿县海越农业有限公司的土地流转费纠纷。目前接待来访群众90余人,解答政策咨询电话60余个,并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30余份。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仲裁工作的干部能力素质,更好地帮助农民群众熟悉土地仲裁相关内容和要求,有效提升土地仲裁工作质量。于8月份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培训会,全县7个镇办主管农业副镇长及46名仲裁员共计5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并为全县仲裁员颁发了聘书。三是按照市局安排,开展排查工商企业拖欠农民承包地流转费整改工作,并协助监军镇西村解决土地流转费拖欠。四是按照市审计组要求,收集各镇办土地流转合同及流转台账,并交由市审计组审计。(六)积极开展宅基地管理。继续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更好地推进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政策落实。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严格审批标准,规范操作程序。一是大力宣传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审批流程、条件等工作。深入渠子镇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指导,对农户宅基地申请审批档案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二是通过下乡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协同甘井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成立调查组,深入东旦村对于群众反映申请宅基地相关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四是联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处理了10多处宅基地纠纷工作。(七)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一是结合“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等活动,坚持以整顿工作作风、树立党员形象为重点,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投入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每名同志抄写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并撰写了5篇研讨材料和5篇心得体会。二是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并进行了理论知识测试,要求每位同志抄写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二、存在问题1、在个别业务工作上缺乏主动性,比较滞后;2、部分人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干劲和创劲;3、单位同志业务知识学习还抓的不紧,业务理论比较欠缺。三、整改措施1、关于个别业务工作上缺乏主动性,比较滞后的问题。要在工作中埋头苦干,求真务实,提高效率。在工作中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履行每一个干部的职责。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2、关于部分人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干劲和创劲的问题。我们从事的工作,会面临许多问题,新矛盾和新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的同时要善于在工作中开拓重新,提出新的思路和新见解,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市级工作效果结合起来,才能在工作中争创一流。3、关于单位同志业务知识学习还抓的不紧,业务理论比较欠缺的问题。端正学习态度,克服惰性思想,切实加强学习的自觉性;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每天抽出2个小时不断地加强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最大程度地学以致用。四、2023年工作计划1、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15510元,增长10%。2、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升级、家庭农场培育,年内规范提升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认定家庭农场15家。3、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规范乡镇审批工作。4、完善“三资”管理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5、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监督,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荣获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2022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