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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18 10:56
单位名称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县水利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供水、水利工程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察、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办水利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具体事务;承担县水行政执法统计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西街北段4号
法定代表人
董晓东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5.7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坚持以学习培训为抓手、以部门协作为突破、以宣传讲解为常态,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加强了培训力度。采取培训讲解和现场教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了《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了市委党校、县检察院、法院等专业人员,开展了12次专题培训。二是提升了执法硬度。向各镇办、各项目建设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相关法律规定的通知》,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检察院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进行督办,完成了2019年至2022年省级遥感监管整改销号工作。同时,对易发生违法采砂的王十万沟、张良沟进行了多次检查,按时按期填报了信息系统,维护了全县正常的水事秩序。三是营造了浓厚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执法对象进行现场讲解、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60份,现场答疑解惑26次,水利综合执法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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