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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博物馆
永寿县博物馆
发布时间:
2023-04-18 10:52
单位名称
永寿县博物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境内文物的征集、收藏、陈列、研究、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展览,讲解等其他服务工作。
住所
永寿县解放街10号
法定代表人
何朝晖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文物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9万元
0.23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博物馆、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设计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对馆区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包括楼层内外的清洁、亮化绿化等。2.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维护,对监控室电路进行安全维修,确保正常使用。3.购置新的文物专用箱柜,更换了原来破损严重的文物贮藏箱。4.新建消防设备安全保护房,确保了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是在文物保护上有了新提升,在成功取得省文物局永寿县博物馆展陈提升立项批复的基础上,顺利通过了方案设计,正在申请落实项目资金。2.对馆藏文物整理归档,推进了文物藏品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文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3.在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下,购置了各类防爆器材,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了文物管理零事故。4.在预防性保护项目立项批复完成的基础上,完成了方案设计,正在进行资金预算评审。今年迎接了7批次来馆参观学习的游客和学生1500多人次,充分发挥了我县博物馆宣传和展示我县历史文化和精神文明的社会教育功能。2.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期间,举办了“流动博物馆”进校园活动,走进渠子中学,马坊镇耿家小学,开展展板展示、视频播放、现场讲解、历史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同时在我县中心广场开展了文物展示,版面宣传的方式对博物馆进行了宣传,并向广大群众普及了文物保护法。3.在今年春节期间,为凝聚抗疫力量,鼓舞抗疫斗志,我馆推出了4期“助力抗疫情、云端看永寿”永寿精品文物云展览和“线上博物馆,在家云参观”活动,丰富了群众疫情期间的文化生活。4.经过积极争取,选送16件文物参加2022年—2023年在日本四城市展出活动,彰显了永寿厚重的历史文化,提升了永寿对外影响力。5.遴选100余件馆藏特色的各类文物,启动策划编辑《永寿文物精品图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汇编成书,从而使更多人了解和认识永寿文物的内涵、价值及孕育它的这一方热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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