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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8 10:51
单位名称 永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
住所 永寿县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齐博鸿
开办资金 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人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71万元 19.11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依照规定办理变更单位名称业务,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2022年全体同志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组织内部培训,努力用新思维、新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执行力和业务经办水平。通过学习,全体同志普遍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强化了纪律作风建设,增强了业务经办能力,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工作措施落实1、参保登记工作积极推进。截止12月底,全县共有参保单位180个,其中:全额拨款单位178个,自收自支2个。参保职工8751人,其中:在职参保人员5948人,领取退休养老金人员2803人。2、公共业务经办有序开展。一是基金征收业务:主动与财局协商,搞好各环节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统计每月单位配套资金,确保各单位能够按时收到单位配套资金,缴纳基本险和职业年金,提高社保征收率;二是参保管理业务:认真及时办理完成参保人员变动所致的新增减少业务,涉及523人次;三是转移接续、死亡清退职业年金做实业务:年金记实涉及退休、转移、死亡等业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年初就主动联系财政申报年金记实资金。除退休记实每月申请外,其他记实业务年初申请,年终对账。全年完成参保人员制度间转移254人(其中:企业转入248人,涉及转移基金412.91万元;转出6人,涉及转移基金25.79万元);完成退休、转移、在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虚账做实涉及年金740.44万元;完成26位在职死亡人员账户一次性清退,清退养老保险71.56万元;四是税务退费业务:办理多缴、误缴退费业务40笔,涉及养老保险19.56万元,职业年金3.26万元;五是归集上解职业年金: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征收职业年金按要求归集至省职业年金归集专户,截止2022年12月底共归集2674.13万元;3、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待遇。一是为145名退休人员办理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办理减少(死亡)人员55人,发放抚恤金约680.09万元;二是2022年全年共支付养老待遇17380.61万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保卡发放率均达100%;三是切实抓好2022年待遇调整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确保调待资金第一时间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准确及时拨付。2022年共补发调待资金280.14万元。4、顺利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2022年我县共需年检2802人,按照时间要求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人脸识别完成年检2745人,剩余存在行动不便等情况的257人,我们也及时通过远程视频、工作人员上门等方式完成了年检,认证率达到100%。5、不断完善基金监管体系。以省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检查、市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等为契机,我们:一是及时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严格按照内控和稽核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稽核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待遇审核和基金支付等环节安全防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参保人员死亡报告制度,要求各参保单位按时上报材料,及时、准确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三是认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全年共核查数据29条,其中属实问题数据9条,涉及基金5.30万元,已全部追回;四是加大重复参保整治力度,督促企业重复参保人员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合并账户,督促城乡居民重复参保人员清退城乡居民重复缴费,2022年共清理企业重复参保316人,城乡居民重复参保176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