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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18 09:53
单位名称 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保护监察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住所 延安市富县茶坊镇陵园路环保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王云飞
开办资金 80.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万元 21万元
网上名称 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为企业减忧、为政府减压、为环境减负,为美丽加分”的工作理念,聚焦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切实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力军作用,现将大队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以周例会为契机,先后开展30余次的法律知识集中学习,重点对在办案执法中经常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及案件剖析,就难点问题进行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达到了互学护促,共同进步的效果。帮助近两年入职的年轻公务员开阔了视野、厘清了思路,从而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二、恪尽职守,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67人次,检查企业28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9份,立案查处26家企业,罚款194.5万元。其中,涉及水污染案件7起、大气污染案件13起、固废案件4起、排污许可案件1起、医疗废物案件1起。单案平均处罚金额7.48万元,与上年同比提升6.48%。。(一)周例会制度、案件专人负责制度、明查暗访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碰头会研究本周执法工作推进情况,各中队、各科室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计划。大队长针对汇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讲评,提出本周目标任务。专案组。今年5月份以来,成立专案组,集中我队执法力量,定期开展案件讨论会,办案人员以PPT形式对案件梳理、集体讨论研究等模式,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实行以来,我队行政执法单案平均处罚金额7.48万元,与上年同比提升6.48%。(二)行政处罚情况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9份,立案查处26家企业,罚款194.5万。(三)油煤气生态环境整治情况全年加大对油煤气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个配套办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整改不力的环境问题,坚决做到不查处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同时深入推进油煤气开发企业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场站清洁文明、污水达标处理、管道安全防护、危废规范处置、生态植被恢复、轻烃综合利用”六大治理措施,加快推进煤炭开采、洗选企业“两站一场”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了油煤气开发过程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了油煤气开发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本年度整治,目前我县清洁井场建成率93.5%,清洁矿井建成率83.3%。(四)固废整治(医疗废物、油气开发废弃物、煤泥煤矸石等)情况医疗废物、零星固废整治情况。安排执法人员对全县各重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各重点医疗机构均统一按照来源清楚、贮存规范、过程严控、处置合法、台帐清晰的标准,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了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处置。对辖区内学校、汽修、运营商等行业零星固废进行排查,已掌握15家企事业单位零星固废底数,明确流向,严厉打击私自收处零星固废等环境违法行为。油气开发废弃物整治情况。全年持续加大对油气开采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全力督促辖区油气开发企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对自家产生的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污染防治负责。煤泥煤矸石整治情况。以今年7月份召开的油煤气推进会为契机,督促辖区涉煤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煤泥、煤矸石等固废规范化处置工作。目前,辖区12家涉煤企业,对照治理要求,加大环保投资,购置相应环保设施设备,积极完成相应治理工作。执法人员全年对涉煤企业煤泥、煤矸石处置情况、处置台账细查追查,对违法倾倒、违规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截至目前,已对5家煤矿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7万元。(五)上级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按照省市危废管理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及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辖区16家重点和非重点产废和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废物管理在线申报及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工作。全力做好省市环保督察及市人大“一法一办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执法人员对全县相关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督查核查。其中对市人大“一法一办法”反馈问题,实施立案处罚3起,处罚金额9万元。(六)北洛河干流(富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应省厅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的要求,排查北洛河入河排污口52个,交办问题排口16个,整改14个。通过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完成排污许可质量核查14家,提交季度执行报告9家,完成率100%。(七)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情况以省厅大练兵答题小程序作为展示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的主要舞台。制定了《2022年富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我局18名执法人员在第一轮大练兵网络答题过程中,积分超过80分有16人。与上年网络答题成绩相比,有了显著提升。(八)“一企一方案、一企一承诺”、“三公开一上传”汽修行业整治情况“一企一方案、一企一承诺”推进情况。根据分局要求,督促辖区内涉煤企业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相关内容要求,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处置以及其他方面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查,按照环保要求以及自查情况,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指定整改责任人并承诺整改时限。截止目前,辖区内20余家涉油煤气等重点监管企业完成“一企一承诺、一企一方案”工作。“三公开一上传”整治情况。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执法人员划片分组,对县域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展情况逐项对照检查、督促并现场查看各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执法人员对三公开的信息未及时更新等情况,现场指导,同时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具体要求,认识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和执行“三公开一上传”工作的重要性,使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九)开展富县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情况为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切实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执法人员按照《延安市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和市局、分局领导安排部署,于9月底前完成了辖区内企业燃气锅炉清查工作。按照锅炉使用单位、地址、类型、型号、蒸吨数等信息进行汇总,按期上报改造台账,同时督促企业开展监测,对监测超标的单位,要求其进行改造。截止目前,已完成8家企业33台锅炉的改造工作。(十)按照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及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实施双随机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4人次,开展双随机抽查4次,抽查企业78家。因疫情开展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到企业帮扶指导263余次,发现问题16起,全部帮扶企业完成整改。(十一)舆情处置工作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1件,其中:“12369”投诉热线3件、“12345”政务热线16件、电话投诉2件,切实做到结案率100%、信访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100%。二、存在问题1.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环境问题涉及众多的行业企业,以及不断更新的环保法律法规,迫切需要加强主动学习来提高执法能力,但一线执法人员在学习能力和学习主动性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缺乏与时俱进的学习紧迫性,“吃老本”思维较为普遍。2.执法规范性和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在执法规范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例如,执法记录仪使用率不高、执法证未在第一时间出示。3.执法覆盖面存在瑕疵。在执法对象上主要集中在一些县内较知名的企业,对乡镇一级的小微企业的监管存在一定不足。对个别行业的执法也存在一定空白,例如乡镇偏僻井场有少量VOCS无组织排放等。4.在后续督促整改方面存在欠缺。有时存在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缺乏后续整跟踪督促,未能促使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2023年工作打算1.科学制定2023年执法计划。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按月细化落实。按照省厅、市局制定的年度综合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进一家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检查。2.深入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做好正面清单企业的纳入、公开调整等工作,细化落实相关监管和激励措施。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组织开展非现场监管,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3.健全执法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席会议、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4.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将 群众举报以及信访信息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简化发放流程,丰富奖励形式。对通过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形,可对举报人实施重奖,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5.实行典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开展案件总结、分析工作,从执法方式、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定期组织培训,以案促学,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6.健全执法普法制度。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重点对中小企业进行执法帮扶,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强化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被动守法”向“主动守法”转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