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业务范围: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宣传教育;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日常管理。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耘 | |
开办资金 | 302.72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2.72万元 | 392.6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对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进行了变更登记。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全年开展“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保护法》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5次,制作发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挂图》等宣传材料3万余份、推送短信20万余条,着力提高公众自觉保护和从事资源利用活动业主守法意识。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表野生动植物、湿地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文章100余篇,积极倡导广大市民自觉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推动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持续规范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一是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2022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查办案件98起(刑事案件71起),查处涉案人员85人,收缴野生动植物92只/株,清缴猎具(渔具)441件,行政处罚1.06万元。二是出具涉案动物物种鉴定书9份,办理涉野生动物行政许可19起,通过开展行业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繁育台账,确保全程可追溯。三是结合“进知解”活动,积极向业主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主动协调解决其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促进全市陆生野生野生动物开发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去年底,全市有各类人工繁育企业51家,存栏动物800多万头(只),总产值达1.8亿元。(3)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和繁育。一是持续开展中心城区一江两岸鸟类监测,记录朱鹮、白头硬尾鸭等14目36科89种,用数据直观反映中心城区生态环境持续变优变好。二是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汉中市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持“周报”“快报”等制度,指导城固县快速处置鸟类异常死亡事件,去年全市未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三是会同市秦保中心开展全市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成样线调查284条、样方224个,踏查279.79万亩,发现入侵物种39种,工作进展位于全省前列。四是在城固县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秦岭石蝴蝶野外回归二期实验,栽植的2000株繁育苗长势良好,通过了省动管站组织的验收。该项工作被省林业局授予“2021年陕西林业科技进步一等奖”,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2022年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4)做好汉江湿地保护区和湿地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筹备完成市政府领导集中学习《湿地保护法》活动,在汉江、嘉陵江等9处陕西省重要湿地周边设立宣传公示牌30面,督促县区开展湿地日常巡护监管,维护湿地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在汉江湿地保护区平川段布设视频探头21个,完成遥感监测反馈66处疑似点位摸排销号工作,指导涉汉江6县区强化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联合市河道管理处开展夜间专项巡查13次,向生态环境等部门反馈巡查发现问题3起,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整改问题不涉及汉江湿地保护区。三是积极配合汉台区检察院就汉江湿地保护区是否存在矿业权、畜禽养殖场等问题的调查取证。通过沟通衔接,市自然资源局将勉县外坝河等3处矿权与保护区重叠区域调出。同年11月,汉台区检察院出具结案通知书。四是汉江湿地保护区勘界成果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已上报省林业局请求验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是克服没有狩猎枪支的实际困难,指导县区积极探索笼捕、猎犬围猎等方式,全力推进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截至去年底,共猎捕野猪1920头,有效减少了野猪毁损农作物事件发生。二是在实现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市域全覆盖基础上,利用项目资金购买汉中市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补充责任保险(试点),按重点动物致害政府补偿金(或三有动物致害商业赔偿金)总额的10%,再行对受害群众给予补充赔偿,进一步拓展了补偿渠道。三是通过与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汉中日报刊登致害补偿政策解读等方式强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高质运行。至去年底,全市共受理群众报险3814件,兑付资金257.29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在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中,实施野猪种群调控、购买野生动物商业保险等需要县区政府不断投入资金,持续推进野猪致害综合防控有一定难度。二是汉江湿地保护区大部分区域位于我市经济社会中心,受机构编制红线影响,开展日常巡查监管需要依托所在县区林业部门,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日常监督管理协调难度大。2、改进措施。一是完成阻断野猪危害农经作物防控措施试验,积极探寻成本低廉、效果明显的预防手段在全市推广。按照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协助县区编制争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为持续做好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奠定基础。二是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印发的《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力做好汉江湿地保护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主动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确保各类破坏汉江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防范、早打击”。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常态化“进知解”活动,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快速发展。巩固拓展作风能力建设活动成果,加强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写会说、业务精湛的高素质野保队伍。(二)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着力调高社会公众自觉参与意识。不断规范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培植)和经营利用行为。组织开展许可证年审和“双随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违法活动,确保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活动正常有序。(三)继续开展我市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督促县区在商业保险到期后续保,督导试点县继续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开展有效阻断野猪危害农作物措施试验,探索有效廉价便于推广的防控措施。(四)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督导县区开展湿地、汉江湿地保护区日常巡查监测,认真开展绿盾遥感点位实地核查工作。(五)全力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坚持开展巡逻监测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网络直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六)完成好市林业局和中省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2年12月2日,秦岭石蝴蝶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2年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2022年5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讲话时对汉中湿地保护工作作出了肯定。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