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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17 11:09
单位名称 吴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住所 延安市吴起县刘渠子
法定代表人 张志宏
开办资金 7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吴起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96万元 46.6万元
网上名称 吴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增强基层执法能力,实现执法监管效能全面提升。截止2022年12月5日,累计出动执法检查320余人次,检查企业157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0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0份,立案17起,其中1起不予处罚,其余16起罚款406.7万元,实行四个配套办法中移送公安1起,拘留1人;受理各种污染举报41起,办结41起,办结率100%,落实有奖举报案件3起。一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是按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季度检查方案,明确每次检查的事项清单,对企业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将重点污染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和群众经常举报的企业等42家企业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及时更新与抽查任务相适应的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和执法全过程进行留痕,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全年累计开展4次,随机抽查企业42家次。二是按年度执法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春季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由2名中队长带队,分2组对全县油气开采企业、污水处理厂、油泥处置企业、泥浆厂、医疗机构、汽修业和加油站等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共检查单位32家次,查处问题20个,立案处罚4起,检查问题已督促整改完毕。4月开展零星固废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分2组对县医院等零星固废产生单位进行排查整治,摸排出14家产废单位,1家收集单位,严格管控固废流向,形成“产废明晰、回收有序、利用合法、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7月开展成品油和工业炉窑专项执法检查,对县域24家加油站和3家砖厂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8至10月开展百日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将执法人员分为3个专项检查组,对所辖区行业逐一进行了检查,按照方案组织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安全隐患排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工业园区安全隐患排查等行动,排查隐患问题15个,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毕。9月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执法人员分为2组对14家医疗卫生机构和7家油气生产运输及相关单位进彻底排查,排查隐患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10月开展油区环境综合执法检查,分2个专项检查组对油气开采企业、油泥处理厂废水废渣处置进行现场检查,查处环境问题4个,已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完毕。三是与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与公、检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辖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城区街道、县直相关部门重点抓好燃煤、河道清理、扬尘治理等工作。通过多次的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理顺了各方生态环境监管职能,深化了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了环境监管的效能。四是参加省市交叉执法检查。在省厅安排部署下,抽调1名执法骨干赴榆林参加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交叉执法检查。抽调2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核查,不断加强横向交流,持续拓宽执法人员的视野和思想格局。五是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先后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期间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辖区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开展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汛期输油管线和沿河养殖场隐患排查、重大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醇基燃料隐患排查等行动,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年我县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社会经济效益2022年我单位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使得吴起县更适合宜居。同时,生态环境的改善能够带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逐步提高。三、存在问题。一是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2020年、2021年新进公务员较多,新进人员虽然工作积极性很高,但对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深不透,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违法者的违法事实掌握不准,搜集证据不全面等问题。移动执法设备、执法车辆配备不能完全满足环境执法的需要。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短板。比如在生活污水收集方面,存在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实施不彻底,污水收集管网延伸不到位,观察井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同一区域观察井设置过多溢流现象频繁发生等问题。三是基层环境执法点多面广,仍需凝聚各方合力。比如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偷排污水等现象,需要城市管理部门、河长办、农业农村局、畜牧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履行管理责任和执法责任,进一步深化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四、整改措施。按要求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实战练兵、全员全过程练兵,通过参与交叉执法、省市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推动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送达等技能提高。定期组织典型案例专题研讨,以案释法、以案议法,让执法人员在实践中理解法条及其适用范围,以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依法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深入推进油煤气综合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石油管道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环境风险源“一源一事一档”台账。严格按照量化执法的要求,提高处罚的到位率,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行政处罚的威慑力,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促使排污企业自觉守法。三是加强各部门协同作战。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重点区域内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不断提升破获和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能力,形成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整顿,提高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坚持“思想建队,学习强队”理念,把加强业务学习作为切入点,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保证每个执法人员都能够规范的制作执法文书、熟练掌握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程序。一方面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拓宽执法人员的工作思路和视野。另一方面做好内部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并开展典型案例专题研讨会,以典型案例为抓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议法,让执法人员在实践中理解法条及其适用范围,查找不足,靶向补足,集中力量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协调,建立与公安、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检察院的部门的联勤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生态保护监管大格局。三是强化污染治理。一是持续推进涉水、涉危企业视频监控等安装并联网。联合推进包括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污水拉运车辆以及污油泥转运车辆等GPS安装,并与市环境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杜绝偷排偷放行为。二是加强监管力度。不断夯实二、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并动态更新污染源动态信息库,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巩固历年来各项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深入开展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监督检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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