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受理中、省驻延单位及市直单位的劳动争议、企业合同管理和劳动信访。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C-301 | |
法定代表人 | 马延华 | |
开办资金 | 2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万元 | 2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我办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在案件处理、法规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业务宣传、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卓有成效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2022年,全市立案受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340件,涉及劳动者3424人,涉案金额10580万元,结案3285件,仲裁结案率为98%,调解成功率为65%。其中,市本级受处552件,涉及劳动者579人,涉案金额2208万元,结案541件,仲裁结案率为98%,调解成功率为67%。在案件处理上,我办坚持“123”工作方法,即办案过程公开透明,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办案周期实现“快立、快审、快结”。二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一是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通过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采用简便方式送达有关仲裁文书等措施,将审限缩短至30日内,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二是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应急工作预案。深入研判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的工作形势,对服务区域内重点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坚持对集体争议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立案即报,一案一报。三是发挥仲裁监察一站式服务窗口作用。我市各级调解仲裁、劳动监察部门统一建立起一站式接待服务窗口。做到统一接收材料、后台分流案件、整合处理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信息共享、事实互认、情况会商、协调处置等联动工作机制。四是调解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对于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我市各级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做到案件分类、任务细分、责任落实、重点突出。同时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力度,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22年,全市共受理牵涉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71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71人,全部办结完毕,结案金额175.6834万元。二、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培育和选树情况。我市已成立延安市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选树标准和范围。2022年4月,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被人社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目前“金牌调解组织”第二批培育和选树进入实施阶段,初步确定延川县大禹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为省级金牌调解组织推荐对象。二是“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情况。我市已经实现所有乡镇、街道网上调解平台全覆盖,并配备有调解员。2022年,我市各调解组织共受理90件“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线上申请调解案件,已处理61件,29件正在处理中。“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已成为我市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三、存在问题;一是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有待加强。对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回访跟踪不到位,不能及时准确分析解决造成裁审不一致的原因。在和人民法院建立裁审标准统一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审尺度上有待加强,降低了仲裁和司法的公信力。二是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单位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配备不到位,人员不稳定,调解员往往身兼数职,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依法分析、定纷止息的能力较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需要。三是部分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存在风险隐患。部分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对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与临聘人员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的现象较为普遍,管理制度的严重欠缺造成了极大的用工风险,加之临聘人员流动大,待遇参差不齐,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出现舆情扩散问题。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深入县区调研,督促县区逐步开展网上办案,防止案件积压,完成全市所有仲裁机构办案系统升级。县级仲裁机构办案系统达到100%全覆盖。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仲裁调解成功率达65%以上。二是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配合法院共同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劳动监察、法院、信访、工会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创新协作形式,完善信息共享、事实互认、情况会商、协调处置等联动工作机制,方便快捷解决争议纠纷,提高劳动者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三是继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成“金牌调解组织”第三批培育和选树工作任务。发挥金牌调解组织典型带动作用,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走进优秀企业交流观摩,学习先进调解经验。发挥“互联网+调解”作用,有效应对短期内可能出现的争议大幅增长。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成立风险隐患排查专项领导小组,夯实属地仲裁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和督查检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对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集体争议案件跟进指导,及时化解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全面畅通“绿色通道”,继续开展“护薪”行动。继续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现“快立快审快结”。继续推动仲裁监察“一体化服务”。通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应急工作预案主动采取应对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理论学习,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对党员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教管结合,以教育引导为主,不断提高党员教育水平,进一步创新党员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落实“八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四个一律”要求。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以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全体党员。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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