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林木种子,促进林业发展。种子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新品种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林木种子质量管理;造林育苗、种子贮备;业务培训。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北关小沟坪种苗站 | |
法定代表人 | 陈国伟 | |
开办资金 | 9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2.2万元 | 124.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林木种苗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搞好种苗生产供应管理工作,打好造林绿化基础年初,因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我市大面积耕地育苗进行了腾退,为全面掌握现有苗木培育状况,我站组织技术人员对国有苗圃苗木培育开展调查,目前,全市共有育苗面积15863.5亩,育苗数量7316万株,其中新培育面积1109亩,新培育苗木1752万株。全力保障了我市2023年度绿化造林用种用苗。(二)完成飞播种子检验工作飞播造林,种子先行,年初受西安新冠疫情影响,我站为了尽早抽取种样,保障飞播种子检验工作顺利完成,多次与三秦林种子公司积极沟通,于4月中旬,指派专人专车赴三秦林种子公司抽取飞播造林种子。截止6月10日检验工作顺利完成。本次检验历时近2个月,主要开展净度、含水量、发芽率等三项指标的检验,对陕西三秦林木种子公司供应的96051千克飞播种子,抽取检验样品97个:侧柏共检验62个样品,其中I级种子36份,Ⅱ级种子26份,平均净度为99.3%,平均发芽率为60%,平均含水量为7.2%;油松共检验32个样品,其中I级种子16份,Ⅱ级种子16份,平均净度99.2%,平均发芽率84%,平均含水量7.0%;杜梨共检验2个样品,Ⅱ级种子2份,平均净度为98.7%,平均生活力为74%,平均含水量为9.6%;茶条槭共检验1个样品,Ⅱ级种子1份,净度为99.2%,优良度为74%,含水量为9.5%。结果表明我市2022年飞播造林种子质量均达到国标Ⅱ级以上(含Ⅱ级),符合飞播用种的要求,为我市2022年度飞播造林工作奠定了基础。(三)开展造林苗木质量抽查,打好国土绿化基础我站对2022年绿化造林使用苗木进行抽查。春季对桥山国有林管理局、桥北国有林管理局、黄陵县、富县、延川县、安塞区、宝塔区、子长市8个单位进行了抽查;秋季对吴起、志丹、甘泉县造林苗木进行了抽查。通过全面抽查,我市造林均能按照相关作业设计使用苗木,造林苗木质量达到Ⅱ级以上标准。(四)持续做好我市国家级良种基地建设指导及良种补贴项目监管工作我站积极配合省林业局对我市三个国家级良种基地进行了2021年度考核工作。5月初,省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对我市桥山国家油松良种基地、桥北国家柴松良种基地、黄龙县国家核桃良种基地建设进行现地查看,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生产和建设档案资料、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等方式,对良种基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全面了解。要求国家良种基地建设坚持以十四五规划为指导,按照作业设计有序推进基地的建设,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为延安市生态建设良种壮苗供应奠定坚实基础。根据省林业局要求,我站组织相关专家于10月中旬对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2020年度实施的良种补贴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出具了验收结论,及时上报省局。11月,我站对劳山国有林管理局、甘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实施的良种补贴项目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了良种苗木繁育状况,查阅了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和资金使用情况,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严格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五)开展2022年度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规范种苗市场运行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打击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按照省林业局及市双打办要求,我站制定印发了《2022年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安排》和《2022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各类苗木生产经营场所及造林地块40多家(次),查处生产销售伪劣种苗案件4起,罚没金额1204元,并将相关案卷及时上报省局,规范了我市种苗市场秩序,维护了种苗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净化了我市种苗市场经营环境,保障了我市种苗安全。(六)做好林木种苗培训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3月,我站组织县市区开展了“新种子法”和“林木种子质量检验”线上培训工作,印制了《林木种子质量检验资料汇编》培训教材,全面提升了我市林木种子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七)全面完成2021年防沙治沙科研项目近年来,为加大陕北地区荒漠化治理力度,我站受市林业局委托开展了防沙治沙科研试验,通过种植观测对比培育优质抗旱耐寒易成活的优良树种,改善陕北地区防沙治沙工作。我站培育了陕北地方树种油柏和侧柏,共计30万株。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该任务,通过抚育观测,生长数据分析比对,我市本地油柏在生长量上不及侧柏,但在抗旱抗寒方面对比侧柏有较大的优势,对我市荒山造林提出了新的苗木繁育方向。(八)继续做好红豆杉引种试验后续观测工作去年4月,我站首次引种栽植1米以上秦岭红豆杉500余株进行试验。通过一年多的适应性生长,红豆杉长势良好。为创造红豆杉夏季阴凉的适生环境,我站联合劳山国有生态试验林场在红豆杉株行距间种植玉米进行遮阴,经观测记录,本年度红豆杉平均生长高度在10厘米左右。接下来,我站计划于明年将部分生长良好的红豆杉进行移植,下一步继续做好移植后的生长观测记录,加快我市植物新品种引进推广进程。(九)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力今年,我站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利用植树节、消费者保护权益日等时节,采取户外流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围绕《种子法》等法规内容,大力开展科普性、引导性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出动宣传人员140余人(次),制作宣传标语、标志牌8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和普法小册子60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咨询230余人次,受教群众近1万人。同时,在政务信息报送和林业工作宣传上,我站圆满完成今年的宣传任务。截止目前,向延安林业微信公众号和林业网站报送各类信息35条,通过宣传展示了单位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飞播种子的检验工作,为我市的飞播造林工程提供了种子安全和保障;二是通过对造林苗木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全力保障了我市2023年度绿化造林用种用苗;三是红豆杉引种试验的成功,加快了我市植物新品种引进推广进程;四是林木种苗培训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了我市林木种子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五是通过开展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规范了我市种苗市场秩序,维护了种苗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净化了我市种苗市场经营环境。六是通过对我市国家级良种基地建设指导及良种补贴项目监管工作,为延安市生态建设良种壮苗供应奠定坚实基础。七是通过开展防沙治沙科研试验,为我市荒山造林提出了新的苗木繁育方向。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还不够,“两证一签”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对苗木培育工作的引导和管理还存在一些欠缺,导致部分育苗户在耕地上开展了育苗活动,影响了我市粮食安全。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植树节、宪法日等节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培训力度,贯彻执行“两证一签”制度;二是加大对县区苗木培育的工作引导和指导督查,严格管理,规范育苗。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做好我市2023年度林木种苗培育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二)做好2023年度飞播造林用种抽调和质量检验工作。(三)持续开展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用苗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四)做好我市良种培育项目监管工作,配合市局完成21、22年度良补项目验收工作。(五)做好我市三个国家级良种基地建设工作,迎接省局年度考核。(六)继续强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专项行动,督促县区加大《种子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宣传力度,及时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苗等违法行为。(七)做好红豆杉引种试验项目后续观测记录,及时形成可行性调研报告。(八)全面完成2023年度防沙治沙苗木培育及观测项目。(九)积极争取中、省、市相关林木种苗项目工程。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