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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17 09:48
单位名称 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辖区内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
住所 绥德县滨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 刘瑞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9万元 41.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以来,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的业务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紧紧围绕2022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安排,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活动,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2022年工作及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情况。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8余次,检查各类大小企业290家次,做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6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罚款5.62万元,剩余1起罚款102万元案件正在处理中。(二)信访投诉处理情况。截至目前受理信访投诉案件14起(其中电话投诉10起,来信来访投诉2起,微信投诉1起,网络投诉1起),办结14起,办结率100%。(三)环境安全开展情况。今年以来,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分别制定了《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环境安全宣传“六进”工作方案》、《国庆节暨二十大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8个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撰写隐患排查整治简报20余份,排查上报隐患点位6处,均已整改完成。(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行业治乱。摸排上报涉乱线索6条,目前全部完成整改,按时上报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月报表及月小结工作情况。(五)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完成辖区41家产废单位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其中将年产生危险废物超过1吨的产废单位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名单,日常加强对危废重点监管执法检查力度。辖区医院、大中型汽修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均修建了规范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设施,并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单位(榆林市九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靖边县丰朗实业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规范转移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六)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分别开展了医疗废物、工业炉窑、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加油加气站、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撰写上报总结报告12余份。每月按时报送包括环境执法工作动态信息表、环境安全、信访维稳等执法报表30余套。(七)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整理一企一档32家,预计整理50家,剩余18家;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登记8台;中省环保督察剩余2个信访问题未完成,每月按时调度进展情况;每月人均上传至少3条以上笔录,案件办理系统填报率100%;承办市县文件80余份,办理56份,剩余正在推进中。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监管、环境安全方面宣传不到位。二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不强,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年终考核任务工作进展缓慢,还需进一步加快推进。三、下一步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最大程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和环境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做好环保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化解环境领域矛盾纠纷。三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四是做好统筹规划。加快推进目前还存在滞后的工作(一企一档、配套办法、举报有奖、生态损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