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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文化广电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3 17:36
单位名称 安康市文化广电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广播电视在农村地区普及提供服务。农村卫星地面接收站/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业务技术指导推广/用户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境内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全市广播电视播出/网吧监管平台使用监测数据统计发布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传媒大厦九楼
法定代表人 刘均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5万元 22.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2年12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开办资金及宗旨和业务范围业务。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全面加强监测。利用省、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智慧监管平台,对全市传输、发射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移动、联通、电信公司IPTV节目的播出效果和发射特性、技术质量以及频率、频道、台标、呼号、广告等进行监测监看监听,全面完成了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节目内容和技术质量三大监测任务,全年印发12期《安康市广播电视监测简报》。(二)加大黑广播监测力度。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配合市局加强市内和城乡结合部的“黑广播”监测监听,做好“黑广播”信号的监测比对。(三)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优推优。组织专家评委对2021年度全市11个制作播出机构精选的各类广播电视参评作品163件进行了评审,共评出一等奖作品10件,二等奖作品20件,三等奖作品31件,优秀网络视听节目14件。汇总优秀作品推荐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广播电视奖”评选。(四)做好重保期、重要节目、重点时段安全播出。提早部署,靠前指挥,全面加强重保期、重要节目、重点时段直转播节目监听监看。修订完善复杂情况下的各类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细化重要保障期值班带班规定。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防范化解风险。(五)加大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网上巡查力度。通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平台,对全市91家网吧进行日常监测和网上巡查工作,做到日查日清,重保期24小时值班期间对网吧超时经营情况进行了监测统计,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国庆节等重保期的汇总统计上报和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建成了“安康市市级广播电视智慧监管系统”,对市本级传输发射的26套有线数字电视,12套地面数字电视,5套调频广播,2套中波广播进行实时监测预警,预留了县级广播电视监测接入端口,不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建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警接收终端,全年接收下发中、省安全播出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信息453条;2022年全力配合市局对汉滨、汉阴、石泉、旬阳、镇坪五个县(市、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确保全市农民群众能正常收听广播节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广播电视监测手段和技术还趋于落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智慧化监管水平不高。(二)改进措施: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业务知识学习、运用,加强实操技术检验和应急演练,加大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把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充分体现和运用到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工作坐标和工作定位。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持续做好广播电视监测工作,在工作中求细求精。(二)全面完成重保期安全播出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三)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加大非法黑广播监测力度。(四)继续加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网上巡查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