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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水利监察大队(靖边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3 14:45
单位名称 靖边县水利监察大队(靖边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利资源管理提供监督保障。水政执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
住所 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2802室
法定代表人 马斌
开办资金 10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55万元 67.91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水利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4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职能任务完成情况1.强化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节日为契机,我大队积极与宁条梁镇、东坑镇、海则滩镇、红墩界镇、黄蒿界镇对接,开展联合宣传活动,通过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等多种形式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利用宣传车辆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2.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一年来,大队依法从严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6起,封闭自备水源井569口,其中超采区封井550眼、城区封井3眼、信访举报6眼、与林业部门协同封井7眼、擅自拆除计量设施3眼,共处罚款11.2万元。截止目前我大队共制止违法打井18起,其中群众举报4起,巡查发现14起,现场驱离16起,登记保全违法工具2起。1.中省市反馈涉水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河道内涉嫌违法施工案件,我大队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靖边县太友实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并督促该企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2.关于水利局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1)地下水超采区取用水的治理情况。我大队根据各镇、场确定的关闭水源井位置,已于2022年4月29日完成对东坑镇、新桥农场、宁条梁镇、海则滩镇水源井封井任务,总计520眼,其中东坑镇391眼,宁条梁镇79眼,新桥农场20眼,海则滩镇30眼。(2)对水利局交办的44个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有效遏制水保违法案件的发生。已整改完成37个,下达限期整改7个。(3)307国道沿线和张巴路沿线的临时洗车点开展专项执法。3.关于水利局转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对于水利局转办的21个问题,其中林业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检察院7个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其中立案查处1个,2个正在整改中。二、行政执法的经济效益使经济活动而更为规范,行政执法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依据与规则,使经济活动得以高效、有序运行,经济行为更加稳定,同时也减少了经济摩擦的发生,使得经济行为能够有法可依。三、行政执法的社会效益实现社会的秩序化与规范化,满足社会对法律规范的需求。规范了社会活动的行为,使社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大队监察员虽已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但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2.无统一的执法服装和执法标识。(二)改进措施1.我大队每年邀请司法局和水利局法律顾问进行水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专业素养。2.我大队就执法服装和执法标识已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进而树立法律威信,维护政府权威。五、2023年工作打算及措施。1.常态巡查,严格执法。加大对地下水超采区取用水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县非法取用水、非法侵占河道、非法穿越跨越河道、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等水事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加强水环境保护巡查整治力度。2.积极配合,全面开展。配合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全县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有关部门为工程质量争端提供相关验证资料以及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