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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13 10:31
单位名称 镇巴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对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文化、广电、文物、旅游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住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街6号
法定代表人 康英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镇巴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5万元 12.1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党风廉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制定完善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方案》,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执法人员“六不准”》《举报受理制度》等。(二)加强执法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原则,狠抓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硬朗的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在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岗位自学外,县大队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6人次,全体执法人员还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进行了业务知识学习。(三)文旅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我队认真按照市文旅局的相关要求,在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别是文旅融合以来,依法制定了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展开联合抽查,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完成等制度。2022年共组织6次“双随机、一公开”行动,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30余家(次),对抽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了督办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予以处理和回复。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工作,镇巴县文化和旅游局先后3次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协调会,协助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掌握平台各项工作的办理流程和方法。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尽快与相关银行完成对接并开通线上支付,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校外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智能化监管,实现线上选课、购课、缴费、消课、满意度测评等,杜绝私下直接给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的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全年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排查20余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宣传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目前我县共有网吧8家、歌舞娱乐场所13家、旅游景区2家、旅行社5家、印刷企业4家、广告装潢企业9家、打字印刷企业30余家、图书零售企业4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确保了全县政治文化等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单位58家,而单位编制为6人(2022年10月后因1名同志退休,目前仅有5名),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单位具备执法资格的仅2人,执法人员严重不够,执法力量十分薄弱,尤其是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更是显得鞭长莫及而无法顾及。(二)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大队无执法用车,无法保障市场检查的需要。(三)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的关心支持,解决编制人员存在的问题。二是争取相关部门对我单位增设车辆编制,解决单位用车的困难。四、2023年工作思路(一)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文旅市场的健康发展。(二)做好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扎实推进文旅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相统一。(三)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四)大力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重点从文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扫黄打非”等方面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做到自我约束、守法经营,为文旅市场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