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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3-04-13 09:43
单位名称 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查处重大跨区域的农业执法案件,并负责空港区、高新区农业领域日常执法及农业违法案件查处。
住所 西沙柳营路农业大厦210室
法定代表人 高玉军
开办资金 86.3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农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6.76万元 116.74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利益为立足点和着力点,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兴农,突出治假打假、质量安全,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主要工作(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完成。制定《2022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集中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69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189(个次),检查市场77(个次)。支队全年抽检农药样品60个,全部合格,完成任务的200%;抽检主要农作物种子(玉米)样品98个,全部合格,完成任务的196%;抽检兽药样品46份,全部合格,完成任务的153%;抽检饲料样品11个批次,全部合格,完成任务的110%;抽检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样品63个,其中一个样品不合格,已立案查处,完成任务的126%。支队全年办理普通程序案件2件,罚没款6500元,简易程序案件1件,罚没款200元。全市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17件,罚没款总额40.8973万元,有力维护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二)着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法制宣传活动。4月12日在米脂县石沟镇举行“2022年榆林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从4月12日起到4月下旬,各县(市、区)集中一周左右时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市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10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1.049万余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7场次,受理投诉举报5人次,展销农资产品0.731万公斤,累计12.182万元。通过学习强国、榆林日报、榆林市农业农村网宣传报道执法工作动态25次,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展开。(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持续推进。针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机构改革重组后,新增职能多、新进人员多、执法骨干流失、执法能力削弱实际,市支队组织市县区执法人员参加部省培训178人次,市支队组织培训县市区执法人员223人次,市支队业务骨干深入县区培训执法人员76人次,培训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人员866人次。因疫情原因支队计划10月份举办的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延迟至2023年举行。(四)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捷报频传。9月19日至9月21日组织市县区业务骨干成立专家组,对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选送的19卷行政处罚案卷展开集中评查,专家组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榆林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评选,靖边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的《靖边县靖丰农资部涉嫌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等9卷案卷被评选为榆林市2022年度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其中4卷案卷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案卷评查,全部获得省级优秀案卷。《靖边县晴朗养殖有限公司销售含有恩诺沙星残留超标鸡蛋案》被省厅推荐参加农业农村部2022年度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查。(五)榆林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取得良好效果。5月下旬,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持续开展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培训,覆盖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该平台于2021年年底建成,通过培训,平台应用取得良好效果,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迈上新台阶,至今指挥中心下达各类工作任务15次,监管平台上传现场执法检查63次,投入品监管系统平台注册农资使用用户640家,其中投入品生产企业1家,农药经营门店534家,种子经营门店482家,完成年初工作计划的128%(原计划500家)。实现农业投入品经营户100%纳入平台管理。(六)不推诿、不扯皮,不越权、不揽责,主动认领农村住宅类违法用地等问题。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对接收到的各类违法图斑,逐一研究,属乡镇职责的及时移交乡镇予以查处,属农业部门职责的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实地核查,按照“一宗一策”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逐一销号。二是积极接受农村土地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认真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农村住宅类建房能补办手续的督促乡镇政府及时补办手续,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三是强化与自然资源、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及时移交相关土地建房等违法案件。(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资经营门店示范创建稳步推进。府谷、靖边、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任务。市支队联合佳县大队投入3万元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化处置工作,全市2022年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17.12吨,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105.47吨。创建国家级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2个,省级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19个。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完成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农资、农产品、农机等领域双随机数据库的更新。二是按照《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榆政农发〔2022〕70号)文件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抽查57家、本部门9家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移交属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督促整改或依法查处。(二)逐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发工作。支队根据《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协调司法、财政部门购置15套制服、鞋帽、标识配饰,基本满足日常执法需求。同时督促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尽快配齐执法服装。全市目前已配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212套。(三)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指标。一是召开半年工作调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推进会,安排布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建立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周报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年内办结农产品质量安全案71个(含市场监管领域案件),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每个县市区农兽药残留超标案件查处达2个以上的要求,三是全市所有查办案件无行政诉讼。(四)制定农业综合执法与行业监管单位职责清单,明确各自职责。协助市局研究制定榆林市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农业综合执法与行业监管单位职责清单,明确了农业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单位各自职责。把日常监管、档案建设、检疫、检验检测、培训等非执法工作职责全部划归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三、存在问题一是单位性质问题。机构改革后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大队)性质均不明确,导致工作人员评定职称困难,也无法职级并行,工作人员各种手续办理、岗位设置、聘用均受到影响。二是班子配备问题。目前市支队缺副支队长一名、正科长四名、副科长两名,市支队榆阳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二名(2020年7月已由榆阳区组织部提名至市农业农村局),急需考察任命。三是农业综合执法人手不足问题。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农业执法涉及18部法律,29部行政法规,251项执法事项。目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只有12名工作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四是科室设置问题。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农村宅基地、农业面源污染、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等执法职能划入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急需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增设农村耕地宅基地执法科,专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市局与市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部门协调,解决单位性质和班子配备问题,协调解决增加单位科室设置和增加人员编制问题。五、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将围绕以下重点工作,着力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加强党支部政治、组织、思想、制度和作风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继续推进执法能力提升。强化各县市区执法能力提升,充实执法设备,加强执法监管和执法办案。三是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联合多部门开展对农资、农村宅基地执法、耕地质量、农业环境污染、黄河禁渔期畜牧兽医、农机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农业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治理,开展县市区交叉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抽检。开展对农资(种子、农药、肥料)、畜牧渔业(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工作;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执法培训与案卷评查工作。积极组织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骨干参加部省举办的农业综合执法培训;邀请全国农业综合执法领域专家来榆授课,举办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班2期,培训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50人左右;举办农业综合执法知识竞赛1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召开全市农资打假联席会议,举办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活动期间免费向农民发放部分农资。四是标准化示范机构及门店建设。建设标准化示范机构5个、标准化示范门店20个,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农资市场环境。五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建设村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县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中心,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2年3月被省农业检验检测中心评为农药质量抽检先进集体;2022年7月被中共榆林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