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住房保障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东沙银沙路197号市政综合办公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崔晓英 | |
开办资金 | 135.8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6.53万元 | 196.0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本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主要工作(一)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不再提供资料复印件,实行证明材料承诺制(主要包括:买方只要提供共有人材料,夫妻可一人到场签字;单身的填写婚姻状况声明即可;不动产查询证明放宽到3日内有效;当事人委托的可到窗口办理委托,可不提供公证委托),实行当日办结随办随取制度。二是存量房交易量大幅增长,2022年全年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760件,较去年增长18倍,网签交易金额6.3亿元,较去年增长20倍。三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有序展开,2022年全年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25件,较去年增长24倍.(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务稳步拓展。一是经积极协调对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作为租赁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件之一,极大拓展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务量。二是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件量激增,2022年全年线上线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务7660件(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7537件、商业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123件)。(三)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草拟了榆林市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工作实施方案。二是配合市局积极与财政局沟通,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意见》,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范围。三是督促高新区管委会、科创新城管委会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分配工作。四是督促各市区县累计发放租赁补贴7489户,补贴金额为1625.5万元。(四)住房保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安可替代项目(一期)全面完成。指导各县市区、街道办和社区完成153台专用电脑安装工作。二是重视住房保障信息平台运维工作。2022年全年累计解决县市区反馈的平台系统问题60余次。(五)金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一是组织实施小区16-17号楼西侧挡墙维修维护工程,目前完成主体全部工程。二是组织实施了小区监控系统二次升级扩展项目,试运行情况良好,监控成像清晰,极大的提升了小区安全性。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完成了小区公共部位照明设施更新。四是完成了小区两次供水管网爆管抢修工作,多次供暖管网爆管抢修工作。五是为切实解决小区住户电动车随意停放、擅自拉线充电等问题,增设充电车棚一处。(六)市本级经适房小区产权办理有序推进。一是金苑小区一、二期共41栋,1674套(去除3户空置房为1671套),不动产中心成立前,办理房产证1352户;不动产中心成立后,委托个人办理不动产证229户。二是《榆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共计审核办理取得完全产权416户。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全年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760件,网签面积91000平方米,网签交易金额6.3亿元,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有利于保障交易双方基本权益,有利于监管市城区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行为,为上级部门提供数据支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全年线上线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务7660件(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7537件、商业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123件),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可以有保障租赁户基本权益,同时可以为税务、公安、教育、公积金等部门提供市城区租赁数据,以保障我市租赁数据完整性真实性;三是起草了《榆林市中心城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榆林市后勤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榆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指导性意见,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有效解决新市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四是《榆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共计审核办理取得完全产权416户,其中:金苑小区391户、银沙小区25户,为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回收土地出让金提供支撑。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创新意识和干事担当作为方面存在差距。部分同志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工作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不敢“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二是公租房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及审计问题整改,各县市区不能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三是因不动产信息不能共享,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让百姓多跑路的问题。四、整改措施(一)提升公租房后续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公租房项目资产核定、确权登记等工作,加快竣工项目审计决算,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强化公租房动态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入户复核,规范准入、腾退管理;二是以省级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将公租房管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范围,由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三是以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和联网接入为契机,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达标,实现规模小区创建全覆。(二)主动作为,积极破解存量房网签工作推进难题。一是为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房屋网签与不动产衔接问题的汇报材料及依据。二是就此项工作向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有所居”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榆林追赶超越的历史机遇,全力凝聚发展共识,共同创新发展举措,加快住房保障和房屋交易相关工作科学发展,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为把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贡献一份力量。(一)夯实两个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党建责任,开展党务工作定期述职述诺,评责评诺,考责考诺活动。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平台,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有力推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保障人民群众房屋交易、租赁及“住有所居”等基本权益。(二)强化日常督查,严格住房保障管理。一是抓好日常调研督促不放松,我市公租房分配管理、资产确权、“共同缔造”等工作仍然滞后,公租房后期管理水平普遍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公租房问题项目清零行动,加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二是抓好专项整治见成效,坚决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对剩余审计问题,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是督促指导县市区按照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和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工作。四是稳步推进公租房申请“网上办”和“掌上办”工作,加强公租房申请小程序应用。五是配合市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自规局、财政局对接,在2023年新增出让土地中配建或回购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六是抓实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对省厅965356监督专线转办事项以及日常上访投诉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积极协调推进,房屋交易工作打开新局面。一是通过百姓问政、12345热线等通道了解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认真研究,结合省市政策法规和中心工作实际,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做到“立足民生、为民解忧”。二是通过认真学习中省各类政策性法规和文件,不断提升对房屋交易工作的理解力和掌控力,积极向住建局相关领导汇报工作困难。(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面对近年来住房保障新形势,我中心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来抓,在2023年上半年要把单位业务能力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让全体人员系统学习和了解新政策、学习新知识、适应新环境,另外,针对县市区信息平台操作人员流转快、能力普遍不足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下大力气加强技能培训,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不断促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提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