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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3-04-12 16:59
单位名称 绥德县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卫生法制管理、卫生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南关南新街1号
法定代表人 郝维利
开办资金 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7.3万元 38.8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卫生监督所.公益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绥德县卫生监督所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放松,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我县卫生监督事业发展,保障群众健康和我县经济发展。一、工作概况全年我所共查处案件19件,其中一般程序3件,简易程序16件,各项罚没款共31000元。国家下达双随机监督任务共27单,其中完成上报25单,公共场所关闭2家,任务完成率为92.59%,完结率100%。二、精心部署,优化服务,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一)积极应对,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卫生行业主力作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断优化运行机制、强化医疗卫生资源调度,灵活妥善处置应对、积极开展防控指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流程,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绥德县工厂企业、公共场所各类营业单位、中、小学开展专项监督,并进行指导评估;加强社区、交通卡口、学校等重点环节的防控指导。疫情期间,我所抽调3名同志长期负责我县核酸样本的转运,2022年11月24日凌晨,我所接到上级部门紧急通知,立即电话召集在职职工,安排部署,明确分工,派出6名同志配合牵头单位在进出城卡口24小时蹲点值班。(二)全面提升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洗消单位的卫生监督工作。1、学校、托幼托育机构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已建档中小学校有42所,托幼机构44所,托育机构2所,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学校共立案2起,对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有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二次供水单位有21家,现制现售直饮机经营单位2家,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供水单位13家,共38家,其中现已办证建档23家,剩余15家正在逐步规范、办证建档进行中。(三)强化医疗服务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供血等违法行为。1、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圆满完成对我县所属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任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按照市县要求,开展了民营医疗机构专项巡查,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了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技人员、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等现象进行了监督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0余份,立案11起,其中一般程序3起,简易程序8起,罚款7000元,暂停医师执业活动2起。2、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省市县要求,对各级医疗机构从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七大方面入手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违法案件2起,其中一般1起,简易程序1起,罚金18000元。3、放射卫生工作。根据《陕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所对辖区3户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医疗机构从人员资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档案建立情况、放射防护及放射设备监测、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入手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医疗机构均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放射诊疗工作。4、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为更好的开展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我所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成立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使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工作都能得到保障。规范信息上报工作,信息上报要求次月1日至3日上报上一月的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报表,村向镇报,镇向县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按照工作职责,我所对乡镇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是否及时掌握所辖范围内学校、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行业情况;是否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指导相关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是否配合卫生监督员对辖区涉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服务等领域实施监督检查;是否及时发现管理单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配合卫生监督员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完成所辖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调查工作;完成我所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和本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每季度一次的督导工作,通过现场答疑解惑,使各协管员能够熟练掌握巡查方法,文书制作,取证技巧以及档案管理,并针对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下达了指导意见书,全年共下达指导意见书68份。(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今年,我所对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的方式,提出具体卫生监督意见,并回访复查整改情况。对正常营业的公共场所如超市、宾馆等加大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巡查,进行现场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如何做好个人防控措施等,现场指导工作人员防控期间卫生消毒等,共监督公共场所541户次,下发宣传广告300多张,宣传单页500多份。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352份,立案2起,处罚金额2500元,督促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420人次,对辖区内使用集中空调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洗浴场所进行集中培训,发放培训资料20份,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五)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全面保障劳动群众健康权益。今年共摸底职业危害用人单位50家,建档40家,其中加油加气站18家,建筑用石加工业14家,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业8家,其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2家,另有6家建筑用石加工业目前处于关停状态未建档,2家塑料制造业拒绝接受检查未建档。38家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建立了各项档案资料,还有2家未建档。辖区内已建档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共有职工总数51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200人,全部完成了职业健康体检。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共立案1起,一般程序1起,罚金1万元整。1、中省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我县中省项目资金共拨付4万元,全部用于辖区内10家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目前检测工作已全面完成。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我县2022年共审核通过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27家,待申报7家。国企待申报8家。三、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今年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我所在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了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前往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悬挂横幅,并向企业职工现场解答提出的问题,宣传和讲解《职业病防治法》,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100本,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流座谈会上,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监护档案建立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帮助。(二)生活饮用水宣传工作。为了确保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提高全民参与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5月12日至19日,我所在政府广场举行了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本次宣传活动采取了多种形式,分别在政府广场、学校、社区及微信平台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生活饮用水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在广场、社区、街道、学校等群众集中的地方进行了宣传,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同时利用此次机会对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广泛宣传。本次宣传共发放宣传书1000余份,各种宣传资料(册)2000余份,宣传袋1500余个,悬挂横幅6条,并对辖区内供水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接受群众咨询850人次。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卫生监督办公经费不足,办公设备老化严重,没有得到及时更新。(二)卫生监督队伍力量不足,导致卫生监督在执法水平、专业结构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综合执法的要求。一线监督员大部分由于身份限制不能办理执法证,致使执法措施不够到位。五、下一步工作重点(一)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动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有利条件。(二)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培训、演练,为预防和快速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卫生保障任务。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加强技术监督能力建设。(三)依法履职,开展日常监督及案件查办工作。我局将继续依法开展医疗执业、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母婴保健、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集中消毒餐饮具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同时,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职,严厉查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力震慑辖区内不法经营分子,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抓紧工作协调,尽全力完成全年监督监测任务。(四)继续加强医疗机构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对于医美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五)严厉精准打击。围绕社会焦点、群众反映热点和监管难点,对医疗执业领域中投诉举报多、违法发布广告、多次处罚的机构,重点是口腔、体检、医疗美容等行业,实施突击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实现惩处一家、规范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树立监管权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绥德县委绥德县人民政府授予“模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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