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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4-12 16:10
单位名称 略阳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国土法规,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发展。负责县域内动态巡查,查处资源开发利用违法案件;承办来信来访;管理基层执法监察队伍;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住所 略阳县城关镇
法定代表人 裴惠朝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67万元 21.02万元
网上名称 略阳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我队制定了学习计划,重点学习自然资源案件查处新规程,卫片执法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大队党员干部综合知识和业务水平。(二)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大队在卫片执法下发图斑及农村乱占耕地下发图斑的基础上,层层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将公路沿线、重点矿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部位确定为动态巡查的重中之重,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坚持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工作,指导各所实施了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及卫片执法外业核查上报工作。(三)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22年,我队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8件(其中矿产违法案件1件;土地违法案件7件),目前已查处到位7件(矿产1件、土地6件),收缴罚款159.88万元,剩余1件正在查处过程中。在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我队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四)积极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严格按卫片执法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利用“自然资源外业核查信息采集APP”,逐一开展了实地核查、综合研判、资料收集及组卷工作。截至目前,2022年共下发图斑154个,监测面积1109.46亩(耕地面积403.78亩)。目前判定违法图斑2个,其中第三季度的6107272022062707120081号图斑是白雀寺镇供电所办公楼,已查处到位并结案;第二季度的6107272022050406020038号图斑是黑河集镇供水水质提升项目,目前正在查处过程中。通过协调耕保、统征、土地确权、开发利用、交易中心等相关股室和9个自然资源所,加快上报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及设施用地合法手续等办法,有效控制违法用地总量,降低了问责比例。(五)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除利用普法宣传月、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宣传工作以外,积极参与全县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普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和宣传我县在土地市场建设、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新举措、新成就。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六)积极化解信访难题,确保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其中:来访3件、信访局转办8件、陕西省网上信访系统7件、省委巡视组转办4件。其中21件信访件已调查并办结,1件正在调查中。切实做到了信访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七)秦岭地区生态环保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我队积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秦岭区域“五乱”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排查出2起乱搭乱建违法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1、认真推动农村乱占耕地交办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以来市专班交办农村乱占耕地新增疑似违法图斑1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10个,观音寺肖国华养牛场、硖口驿渔洞坝村天麻魔芋大棚正在督促整改中。2、积极推动遗留问题整改销号。2021年市专班下发图斑未整改到位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略阳县牌坊坝村物流分拣中心整改工作,反馈福瑞源蚕桑基地问题正在整改中。已整改到位问题已按照市局要求上报整改资料申请备案销号。3、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聚焦市专班下发8639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图斑,以县专班名义制定并印发了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式、工作任务,以作业单位技术力量为支撑,补充摸排工作正在开展中。(九)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认真开展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6个问题整改任务并上报市局申请验收销号,剩余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2、聚焦督察反馈问题,以县政府名义制定了我县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各相关镇办部门,统筹力量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22年,我队共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8件(其中矿产违法案件1件;土地违法案件7件),目前已查处到位7件(矿产1件、土地6件),收缴罚款159.88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动态巡查工作不够全面细致,有些违法行为地处偏僻,不易发现。2、过于依赖主题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日常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改进措施:1、加大日常动态巡察力度,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查处整治。2、加强普法宣传,在社会上提高广大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利用资源,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并积极探索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认真学习、钻研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承担起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二)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加强预防和监控,全面执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动态巡查和监控,加快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提供机制保障。严格执法,把动态巡查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力争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期,解决在萌芽。(三)加强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四)不断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五)加强领导,完善信访工作机构建设。严格责任落实,注重信访积案调处化解,继续做好来访接待、记录、核查、反馈工作。并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交转办和实地核查工作。积极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避免信访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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