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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12 15:58
单位名称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督促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后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三林
开办资金 7.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政府办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5万元 11.65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县金融服务中心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助企纾困、营商环境、小额信贷、风险防范等金融政策,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一)加强金融政策引导。修订完善《绥德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不断强化财政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落实金融奖补政策,积极开展2021年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央行再贷款财政贴息申报资料和融资担保公司增资奖励申报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完成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019年度不良贷款核销奖补110万元和2021年度再贷款贴息353.07万元的兑付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二)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促进企业融资2022年度专项行动的通知》(绥金中心发〔2022〕11号)文件,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二是召开两次政银企对接会,宣传助企纾困政策和全县金融信贷产品,促成17家企业获得贷款11228万元。三是成立绥德县“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和郝家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建立“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工作机制及工作对接方工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宣传引导全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登记注册,截至2022年12月末,平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696户,较年初增长1307户,撮合融资交易30笔3.18亿元。(三)推进小额信贷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4次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小额信贷宣传彩页5000余份。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绥德发布”宣传小额信贷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召开郝家桥村信用乡村创建暨金融服务座谈会,面对面宣讲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及办贷程序。二是开展需求摸排。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工作通知》,督促各镇及承贷银行加强协同配合,扎实开展有效信贷需求摸排工作。经摸排,全县18—65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户数3039户,其中符合条件的2334户均已获得贷款。三是强化工作安排。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和目标任务。组织召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进会,督促各镇及承贷银行积极开展工作。四是调整绥德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绥德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五是成立由乡村振兴局、金融服务中心、农商银行及各镇相关领导组成的逾期贷款清收小组,深入相关镇开展逾期贷款调查清收工作,清收贷款9.3万元。六是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对6户逾期贷款户提起司法诉讼并达成还款协议,收回贷款约9.6万元。七是积极开展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完成前四季度贴息任务,共贴息1629户313.7万元。经努力,圆满完成小额信贷各项任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当年新增小额信贷2148户12077.34万元,完成上年度贷款额的129.63%,获贷率8.17%,高于上年度1.3个百分点。贷款余额1853户10023.16万元,户均余额5.4万元。逾期贷款54.7万元,逾期率0.55%。(四)开展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分析研判风险状况。督促县内银行积极开展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印发《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关于金融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绥金中心发〔2022〕13号)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成立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清收工作专班,夯实单位部门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69亿元,不良贷2.43%,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五)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充分利用省监测平台对3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管;认真执行地方金融组织信息数据报送制度,及时掌握经营和风险状况;完成地方金融组织年度审计任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限时整改;开展《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学习培训及线上线下宣传工作,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自觉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全年3家地方金融组织未发生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金融业务保持正常运转。(六)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成立绥德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组织推荐企业申报榆林市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线上线下宣传引导县内企业申请加入榆林市上市后备库。积极联系发改科技局、工业商贸局,宣传陕股交秦创原专区挂牌相关条件、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进入专区展示、托管、交易挂牌。组织召开德泽有限公司挂牌上市座谈会,推动企业向资本市场发展。(七)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县金融服务中心以金融信贷产品、涉农小额信贷、融资服务平台、打击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等为内容,组织金融机构开展4次金融知识现场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金融政策的认知,增强群众遵守金融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群众防范金融诈骗能力,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成效(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全县设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1家政策性银行,2家商业银行、4家国有银行。截至2022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84.18亿元,同比增长13.7%;各项贷款余额69.62亿元,同比增长3.9%;存贷比37.8%。其中普惠金融贷款余额28.2亿元,同比增长18%;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27亿元,同比增长36.43%;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6亿元,同比增长12%;普惠涉农贷款余额17.09亿元,同比增长14.21%。不良贷款余额1.69亿元,不良率2.43%。(二)地方金融组织基本情况。全县设3家地方金融组织,其中两个小额贷款公司,一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截至2022年12月末,绥德县商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4000万元,银行存款95.16万元,库存现金19.95万元,贷款57笔,贷款余额8912万元;逾期贷款余额2788万元,逾期率31.28%。绥德县鑫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银行存款35.95万元,库存现金3.96万元,贷款27笔,贷款余额3001万元;逾期贷款余额2461万元,逾期率82.01%。绥德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担保贷款余额194笔,金额8518.46万元,融资担保放大1.71倍。(三)市考指标完成情况。1.直接融资额增长高于30%。2017年至2021年,全县累计发行专项债券4.25亿元。2022年发行专项债券2.755亿元,直接融资额增长64%,市考指标完成率100%。2.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15%。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县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26.36亿元,同比增长21%,市考指标完成率100%。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27亿元,同比增长36.43%;普惠涉农贷款余额17.09亿元,同比增长14.21%。3.创业投资累计金额增长不低于(万元)。“创业投资累计金额增长”指标数据统计口径主要来自证监会,目前,全市仅有神木市政府出资成立金益基金公司,并开展创业投资,其他县均未成立。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总量较少,担保放大倍数较小。全县中小微企业对榆林市融资服务平台认识不够,融资服务平台发挥作用不够明显。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二)全县金融稳定形势压力仍然较大,处非工作、银行不良贷款、电信诈骗等风险不容忽视。下一步将加强金融防诈骗宣传,通过现场宣讲,发放传单等方式提高群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降低金融风险。(三)金融服务中心承担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金融专业人员为零,因此,工作推进较为困难。下一步将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金融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四、2023年度工作计划(一)继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各项工作,重点做好逾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逾期率低于1%。(二)继续加强政银企对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三)继续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规范运营。(四)推进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清收工作,持续化解金融机构逾期风险。绥德县金融风险防范服务中心202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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